同一家网贷平台借款余额上限(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线不超过多少)

[复制链接]
[投诉]
213 0
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1-11-20 12:55:00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线是多少
没听说过有限额...不过那些平台都会看你的负债的多少。跟你收入进行对比得出一个数据,当它认为你负债过高的话就很难再借了。如果没固定的限额。估计个人的限额还是存在的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线不超过多少
p2p只能贷20万是将出台的《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办法》称,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信息中介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余额上限,防范信息集中风险。监管这样的安排会督促互联网金融成为真正的“普惠金融”,P2P进行风控过程中本来就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而这也是普惠金融的要义之一。这条规定会对“大单”较多,比如涉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P2P造成影响,而有些所谓“大单”本来就是被银行“踢出来”的容易坏账的项目。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多少钱
每个平台都是不一样的,还有就是看你个人的资质能下款多少了。

p2p借款限额的监管逻辑是什么?落地难在哪
《办法》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是为了与刑事法律中非法集资有关规定衔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则很难控制。
目前P2P平台之间尚没有联网,需要在推动征信、信息共享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网贷平台对借款方资质的审核,也主要是通过线上审察或派出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抑或是通过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如小贷机构)来排查,缺乏与其他征信机构数据的对接,并不能十分全面地描画出借款方的信用轮廓;平台与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共享,更加无法判断该借款人是不是已经在其他平台多次借款、是不是已经出现借钱不还情况,极大地阻碍了P2P平台对风险的准确把控。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weinxin
爱卡网站长——亚熙哥
若开通会员无法使用
请扫码联系爱卡网站长
本平台不放贷、也不接网贷代做!
上一篇:刚还完花呗套不出来(花呗还完款了为什么被冻结了没有取现?)
下一篇:欠京东白条一直没还(急急急,京东白条没钱还了,欠了好久了,这是真的吗,在线等)
楼主热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
收藏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122329my40v0m19mm281y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avatar

0关注

26粉丝

1091904帖子

发布主题
精选帖子
热帖排行
推荐
162349x8b848x8bpq4qaaz
客服咨询

155-5555-5876

服务时间 9:00-24:00

爱卡网APP下载

app

知识改变命运,技术改变未来!

  • 客服Q Q:70079566     微信:79710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     9:00-22:00
  • 加入爱卡网VIP会员,菜鸟也能变大神!
15555555876

关注我们

  • app
  • app
  • app
本站唯一官网:www.7177.cn Copyright    2010-2021  爱卡网  Powered by Discuz!  技术支持:亚熙工作室   浙ICP备170461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