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受现金贷业务整顿的影响有多大
互赢金融为您解答。 现金贷的正式通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于12月1日晚正式出炉,《通知》要求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现金贷和P2P啥关系? 现金贷可以说是P2P的形式之一。P2P资产可以有很多模式,例如消费金融、房贷车贷、供应链金融、信用贷款等。目前要整治的现金贷,是指无场景、无指定用途、无抵押的小额贷款。 通俗来讲,就是贷款人凭信用贷款,不需要像消费金融一样处在真实的消费场景,或像车贷房贷有抵押物那样借款。借款方直接打钱进入银行账户,贷款人到期日前进行还款就可以了。现金贷利率高,期限短,不超过6个月,贷款金融也不高,在1万以内。 根据第三方平台的统计,现在有现金贷业务的P2P平台有68家,不乏排名靠前的大平台。 通知要拿没有牌照的小贷公司开刀 首先先给大家一个定心丸,国家这次要整治的不是P2P,主要是没有牌照的小贷公司。 通知要求:提供信用兜底的助贷机构业务,具有放贷性质,需要持牌。按网贷监管细则要求,P2P是信息中介机构,它不以牌照作为准入,而是以金融局备案作为准入。P2P跟小贷公司是两码事。 以前小贷公司做现金贷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张三李四们拿着身份证就能借到钱,还有很多信用不好的老赖借钱不还,导致坏账率太高。所以国家这次出手,让做这些业务的小贷公司必须持牌营业。 那么P2P能不能开展现金贷业务呢? 答案是可以!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年36%)就行了。这里的36%不是借款的名义利率,而是结合把手续费、服务费、管理费等以各种名目收取的费用折合为年利率,不得超过36%。P2P平台只要操作符合网贷监管细则,作为信息中介,去做撮合就行。 总结来讲,国家对于市面上在做现金贷的给了两条路,对于无牌小贷公司,一律下禁令。对于有牌照的小贷公司和有现金贷业务的P2P则从利息上限、催收、借款对象、借款方向上进行限制性规范,并要求严格资信审查,刨除老赖借款人。 所以对于我们P2P投资人来讲,是完全没必要担心的。一来国家通知要禁的主要是无牌小贷公司,其他的是做出规范要求。二来要相信大平台的政策嗅觉,对于政策要求会比我们一般投资人更敏感,如果政策跟自己有关的,会比我们了解得早分析得清楚,为了平台长远利益,也会早早做好合规调整。 何况这次通知,还真跟P2P没啥关系。看到这里,大家就该清楚了,投资人没必要瞎操心,该怎么投还怎么投吧。 2019年国内贷款业务发展如何
原标题:2019年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分析:正经历着“生死劫”,监管政策鼓励并购重组2019年小贷公司正经历着“生死劫” 延续2018年的颓势,2019年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行业仍处于“低沉期”。7月15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开年至今仅有55家小贷公司成立,这一数量较2018年同期新增的64家再次缩减,不足2017年同期新增数量的一半。随着潜在风险的加速暴露,监管机构也在逐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管理力度,小贷公司正经历着“生死劫”。 小贷公司正迎来优胜劣汰高峰期:开年以来仅10家公司“开店营业” 小贷公司正迎来优胜劣汰的高峰期,7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天眼查披露的信息不完全统计后发现,排除已注销和正在注册的公司,2019年开年以来新成立的小贷公司数量急速缩减,仅有55家公司成立,其中10家公司经营状态为“在业”,45家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这一数量相较2018年同期有所下滑,不足2017年同期新增数量的一半。 时间线拉长来看,2018年同期,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共有64家,其中经营状态为“在业”的公司有13家,经营状态为“存续”的小贷公司有51家。2017年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共有123家,其中经营状态为“在业”的公司有24家,经营状态为“存续”的小贷公司有99家。 激活民间资本、扶助“三农”和小微——曾被寄予厚望的小贷公司每况愈下,除了新增小贷公司数量急速缩减外,新三板挂牌的33家小贷公司日子也并不好过,据麻袋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33家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合计108.1亿元,同比下降2.7%。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值为3.28亿元,2017年该值为3.37亿元。从近五年的财务数据看,33家小贷公司中,2017年实现盈利的有32家,2018年下降到28家。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3至2015年,中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快速增长,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5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达到了最高峰8910家,从业人数达到11.73万人,贷款余额达到9411.51亿元。2015-2018年,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风险频发,亏损面加剧,发展日益艰难,机构数量逐年下滑。截至2018年底,全国小贷公司共有8133家,较2017年底的8551家减少418家,降幅达4.89%;从业人员90839人,较2017年的103988人减少13149人,下降12.64%;贷款余额9550.44亿元,较2017年的9799.49亿元减少249.05亿元,下降了2.54%。 2013-2018年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统计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3-2018年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及从业人员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在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看来,影响小贷公司发展的主因,是其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其资金来源及融资额度等面临诸多限制,进而导致经营过程存在规模不经济的问题;其次是小贷公司客群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逾期上升,计提的资产损失准备相应大幅上升,严重侵蚀了小贷公司的营业利润。 多地小贷公司迎整治“风暴” 随着小贷公司风险加速暴露,监管机构也在逐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管理力度。今年以来,包括吉林省、河南省、四川省、山西省在内的多地都开启针对小贷公司的整治“风暴”。 7月12日,江苏省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审批管理、股东资质、外部融资、实际利率、贷款管理、不良资产清收、业务合作、涉案涉诉多个方面重点排查小贷公司的违规内容。 这也是继2018年12月,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终止全省89家小贷公司相关经营资格后,该地区针对小贷公司专项整治的又一举措。除了江苏省外,多地小贷公司也出现被限期整改、取消业务资格的现象。4月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透露,将省内110家小贷公司列入限期整改,304家小贷公司列入清理整顿,预计到2019年底前,吉林省小贷公司数量将压降至420家左右。根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吉林省2018年末小贷公司数量为488家,这意味着2019年将关闭68家左右。1月8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融资担保处连续发布13则公告,取消18家小贷公司的试点资格。 在经济增速下行和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势头不减的冲击下,小贷公司发展明显后劲不足,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看来,经济增速下行带来的影响是小贷公司不良率攀升,利率下降;金融科技的影响是巨头下沉,模式变革。双重影响交织下,龙头尚可勉强应付,中、小贷公司则渐渐跟不上节奏。 监管政策鼓励并购重组 在数量缩水、贷款余额负增长的状况下,小贷公司的转型发展迫在眉睫。在王诗强看来: 首先,在对小贷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和风险出清后,监管部门应对传统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予以“扶正”,在中央统一政策加强监督的前提下按属地原则进行监管。 其次,给予小贷公司的涉农、涉微贷款收入更大税收优惠和政策补助,鼓励小贷公司在“三农”和小微贷款领域与其他金融机构错位竞争。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依然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建议监管出台政策时,不要一刀切。对于部分欠发达地区,对合规经营的小贷公司给予更多的融资支持。 “小贷公司大型化,是时代变迁的结果。再深一层看,小贷公司大型化也是科技重塑金融的必然要求。科技打通了时空界限,消解了小贷公司‘小而美’模式的生存空间,大型化叠加科技化,是小贷公司的一条可行出路。”薛洪言强调,“站在监管机构的角度,可出台鼓励小贷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指引,疏通小贷公司的退出渠道。” 小额贷款公司收入总额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西安楼市新政解读:12月1日前认购的首付按原政策执行
12月14日,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明确在《通知》下发前已认购、未办理贷款手续的购房人,能够提供认购协议、交款收据(含诚意金、定金、首付等)及转账凭证的,继续执行原信贷政策;在11月30日前(含当天)已受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仍执行原工程形象进度标准。 政策细则重点解读: 1、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落实原则,对《通知》下发前已认购、未办理贷款手续的购房人,能够提供认购协议、交款收据(含诚意金、定金、首付等)及转账凭证的,继续执行原信贷政策。 2、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执行、落实措施由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12月4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出:对2020年11月30日(含)以前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受理时间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的,首付比例仍按原政策执行,贷款受理时间在2021年2月1日之后的,首付比例均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0】143号文件执行。对2020年12月1日(含)以后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比例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0】143号文件执行。 3、预售证办理执行时间,11月30日(含)前已受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楼盘,仍执行原工程形象进度标准。 通知原文:
(西安市住建局官网截图) 一、起草背景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加强风险管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房价、稳预期。针对当前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金融局、市公积金中心、市资源规划局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和做法,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0〕143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重要内容的说明 (一)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 2020年1月23日,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市住建局等四部门下发《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若干意见》,明确:“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6层”。该措施对今年1月23日之后新出让土地的项目,提高了工程形象进度要求。为进一步防范延期交付、项目烂尾风险,《通知》对已出让、新出让用地的开发项目统一标准,全面提高商品房预售准入门槛。自2020年12月1日起,开发企业新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无论土地使用权何时取得,无论何种规划用途的房屋,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二)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 结合市场供需情况,为优先支持刚需自住需求,充分发挥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通知》根据购房人已有房屋和拟购房屋面积情况,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出新要求,防范住房金融风险。 商业贷款的具体衔接、落实措施由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指导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原则上,对《通知》下发前已认购、未办理贷款手续的购房人,能够提供认购协议、交款收据(含诚意金、定金、首付等)及转账凭证的,继续执行原信贷政策。 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衔接、落实措施由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三)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为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防范不良开发企业私下收取群众购房款,将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导致后续建设和配套设施资金不足,造成资金风险和烂尾风险,《通知》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为购房人创造多种资金交存途径,加强监管银行信用管理,多措并举保障预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下一步,市住建局还将出台《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售资金的交存、使用,保护购房群众权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1月30日前(含当天)已受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仍执行原工程形象进度标准。 信息来源:西安市住建局官网 近期出台的资管新规和网络小贷整治策与不良资产处置有没有关系? 大家是政策反应过激了吗? 金融的概念是非常宽泛的,监管出台政策也只是针对具体门类进行的,所以没有必要进行过度解读,过度联系,何况这只是“征求意见稿”,还不是最终的实施意见。 监管层并没有直接出台整治措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处于一个政策的观察期,也会给从业机构以时间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017年国家新政策可以不还小贷了? 不还就等着上信联黑名单吧 国家最近对网贷都出了些什么政策?
国家最近对网贷出的政策: 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P2P网贷最大的优越性,是使传统银行难以覆盖的借款人在虚拟世界里能充分享受贷款的高效与便捷。 网贷条件: 1.25岁以上; 2.上班,有社保或者公积金; 3.个人保险; 4.房,车(月供也可以); 5.征信良好。 备注:满足以上之一就可以做贷款,网贷最起码的要有还款来源,还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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