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贷款协议(银行贷款两人共用的协议怎么写)

[复制链接]
[投诉]
143 0
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1-3-12 15:11:15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借款协议书怎么写
借款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借款用途:乙方 用资金。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小写金额): 元整。
  2.借款期限: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三条 双方权力及义务:
  1. 甲方需在 年 月 日前将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实际金额的借条。
  2. 甲方有权不定期向乙方查询资金情况。
  3.乙方必须合法使用资金,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合同到期最低需归还甲方本金 万元。
  4.利息约定:
  第四条 担保条款:
  乙方对上述条款的履行,由担保人(身份证: )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到期无法还款,将由担保人代替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借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法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第六条 强制执行:
  若乙方到期不能履行还贷义务,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协议格式怎么写?
共同偿还贷款协议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贷款的夫妻共有财产房屋的贷款共同偿还:
  房屋贷款说明
 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首付款 元, 贷款 元,贷款年限 年,贷款银行 银行。房屋系夫妻两人共同贷款购置,所有的贷款均有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行贷款两人共用的协议怎么写
是需要和合伙人写一份协议,说明这是三人共同贷款的,在银行办理贷款时,就要问清楚需要把这份协议做附件说明。
贷款协议书怎么写?
银行里有现成的协议书
纵横法律网 尹成刚律师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weinxin
爱卡网站长——亚熙哥
若开通会员无法使用
请扫码联系爱卡网站长
本平台不放贷、也不接网贷代做!
上一篇:援外优惠贷款(国家有没有对外承揽技术服务项目的优惠支持政策,从哪里可以查询?)
下一篇:京东白条微信用户费率不一样(我的京东白条分期费率怎么跟同事的不一样呢)
楼主热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
收藏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122329my40v0m19mm281y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avatar

0关注

26粉丝

1091904帖子

发布主题
精选帖子
热帖排行
推荐
162349x8b848x8bpq4qaaz
客服咨询

155-5555-5876

服务时间 9:00-24:00

爱卡网APP下载

app

知识改变命运,技术改变未来!

  • 客服Q Q:70079566     微信:79710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     9:00-22:00
  • 加入爱卡网VIP会员,菜鸟也能变大神!
15555555876

关注我们

  • app
  • app
  • app
本站唯一官网:www.7177.cn Copyright    2010-2021  爱卡网  Powered by Discuz!  技术支持:亚熙工作室   浙ICP备170461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