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怎么确定?如何计算利息
依据只能是货币政策目标;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 基准利率为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基准利率的依据只能为货币政策目标。当政策目标重点发生变化时,利率作为政策工具也应随之变化。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重点放在稳定货币时,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就应该适时调高,以抑制过热的需求;相反,则应该适时调低。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时间),利息为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其计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x100%。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相关情况: 1、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2、自2015年9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 参考资料来源:-存贷款基准利率 参考资料来源:-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怎么查? 因为在2015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对相关利息进行二次调整。 到哪里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个人经营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个人经营贷款,是您生产经营的好助手。 获得个人经营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 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我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 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 借款人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 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如果计划申请个人经营贷款,需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 个人经营贷款申请表; 2.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我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5.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6. 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抵押房产如需评估,须提供评估报告原件; 7. 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 8.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贷款金额 个人经营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 ☆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 贷款利率 个人经营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并可适当上浮,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可适当下浮。 ☆ 还款方式 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等还款方式还款;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采用低风险质押担保方式且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的还款方式。 ☆ 服务渠道与时间 您可向我行个人贷款中心或当地分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递交贷款申请。 ☆ 操作指南 1. 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 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 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支付或发放给借款人,由借款人向其交易对象支付; 4.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还款日期可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延期10个自然日。 5.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是多少 要多少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2010年5月1日开始支付利应按2009年12月26 日发布的利率,此时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5.4%(一年期),到2010年12月26日调整为5.81%(一年期)。 按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为:60000*((5.4%)/12)*7+60000*((5.4%)/365)*30+60000*((5.81%)/12)*4=3318.30元,不知道商业贷款是什么,是基准利率计算的,故利息不会少于3318.30元。 扩展资料
贷款利息的相关知识
法定利率 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 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合同利率 贷款人根据法定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同谋范围,经与借款人共同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某一笔具体贷款的利率。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通则》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贷款结息 农商银行小额农户贷款实行利随本清,若为跨年度的贷款,年底前必须结息一次。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 除小额农户贷款外,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期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七)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参考资料来源:-贷款利息 怎么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可到人行官站查询
http://www.pb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