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认房认贷(一、3·17新政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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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1-5-11 16:10:20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17新政后,商贷买房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7〕3号),要求北京自3月18日起,实施包括商品住房销售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等在内的调控政策。

一、3·17新政说了什么?

3·17新政调整了包括企业购房销售和贷款等方面的内容。

1.企业购房上市交易需满3年

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即个人需在北京具备购房资质。

2.商业贷款认房又认贷,二套首付比例提高10%

(1)首套房首付比例

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2)二套房首付比例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3.调整住房贷款年限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3·17新政中商贷购房政策的变化

二、商贷买房的“认房”和“认贷”指什么?

新政后,个人商业贷款购买住房认房又认贷。

1.“认房”指什么?

其中,“认房”指认家庭名下北京市域范围内的住宅。家庭名下房屋是指交易时网签及登记在其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家庭名下有1套住宅再次商贷购房即被认定为二套。

2.“认贷”指什么?

“认贷”指认全国范围内住宅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记录,不管贷款有没有结清,只要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显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的,再次商贷买房都会至少按照二套算。

根据《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管发〔2017〕68号),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商业银行需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三、商贷买房套数认定还需注意什么?

根据《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管发〔2017〕68号),购房人的离婚情况及还款资金来源也会影响套数的认定。

(1)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新政后想商贷购买居住使用的住房时,需先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资料来源:《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

《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房贷是认房还是认贷

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 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

认房又认贷

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

实施细则率先出台

据了解,北京和中国银监会、北京金融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通知》是全国率先出台的有关二套房贷实施细则。根据《通知》,今后,北京贷款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而银行应根据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

经借款人申请或授权后,银行指定部门每日汇总查询需求,登录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提交查询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银行登录查询系统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注册并领取钥匙盘。申请时提交系统钥匙盘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保密承诺书等材料。

《通知》还明确,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借款人相关信息,防止借款人隐私泄露。而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的,银行应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相关措施,并经严格审慎程序进行认定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

房贷漏洞促细则出台

2010年5月26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

但该文件出台后,由于各地尚未出台实施细则,二套房贷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银行只是查证借款人之前的贷款记录。没能与房屋权属单位联网,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是只“认贷”,未实现“认房”。也正是如此,部分之前全款买了房的购房人利用银行和房屋权属部门不能联网核查的“漏洞”,享受了“首套房贷”的优惠。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还清房贷算几套

认房认贷的意思就是,以前有房子,在买房算二套,还有就是你以前贷过款还清了在贷款还是算二套。

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 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参考资料来源:-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认房认贷指什么?
认房又认贷款,就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比如,

①小明购买了一套房(为小明的首套房),是全款买的,没有从银行贷款。

②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了。

③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贷。

④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无论小明属于以上哪种情况,其再次买房,将认定为2套房,按照二套房的二套房首付比例执行。具体要看各个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小明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卖掉,其名下已无房且从未有贷款记录,则再买房,即认定为首套房。

当然了,在一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上述①②④情况虽也认定为二套房,但由于其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则其再次买房,这套房的首付比例介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之间,即比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高,但比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低。在有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上述①②③④种情况,则全部按照二套房首付比例执行。具体要看各个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买房子贷款怎么贷?认房认贷是什么意思?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无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内查询到已拥有1套住房的(无论其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均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又认贷就是以前有过房贷或买过房,再次买房就算二套。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将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专家认为将加重市场观望情绪。

1、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2、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3、第三种情形 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扩展资料:

北京和中国银监会、北京金融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通知》是全国率先出台的有关二套房贷实施细则。根据《通知》,今后,北京贷款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而银行应根据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认房又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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