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两人名字,夫妻一起还贷款,房子算谁的? 从法律意义上讲是这样的,该套房产按照产权人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但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要按照你们离婚协议书上协议内容为准;2、如果是法院裁定离婚,要按照法院的判决书上内容为准。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如果离婚,该如何处理?
在新婚姻法中,如果婚后由男方父母付首付,夫妻一起按揭,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算夫妻共有吗? 理解的关键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和首付。不管婚前婚后尽管法律事实不一样但处理结果一样的。(以女方为例,男方的情况是一样的) 1、如果房产证上没写女方名字,且首付是男方或者男方一边的亲属支付的,那么归男方。 2、如果房产证没写女方名字,但是首付是双方出的,那么按份共有(就是按比例享有) 3、如果房产证上面有女方名字,不管首付是谁的或者怎么出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婚姻协议分割,否则平均分割。适当考虑双方的生活需要和离婚过错以及孩子归属等问题的情况下,进行微调。 由于现在中国社会的习惯是,男方买房(首付),女方装修(一起还贷款)以及买生活用品,还有养育子女操持家务等,因此此婚姻法被认为没有考虑女方为家庭付出的无法用金钱衡量的隐性代价。 因为国人认为夫妻俩结婚了嘛,那么一起用的都是两个人的,离婚的话对半分,这是约定俗成的。但是这个司法解释如此规定,让女方觉得很不公平。因此引起了极大地愤慨。 当然你也可以说结婚时房产证上写两人名字不就完了,但是结婚时都不想伤感情,特别是国人认为都一家人还谈钱啊谈房子啊很伤感情,因此现在摆在台面上讲了会觉得很尴尬。 因此次司法解释只能从法官判案实际出发,你不是分房难吗?干脆写了谁名字算谁的(保护投资人利益),免得争,如果怕吃亏,那么买房就把自己名字添上。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义按揭,贷款也是一方父母还,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层意思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何分割的问题。律师认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关于房产的出资款上不能掺杂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父母的出资,否则就是共同出资了。在购房出资的问题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过一分钱,也应认定为共同出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双方出资多少的问题。当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张婚后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就不能成立,房产就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起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后来又把对方的名字也追加进去了,总之,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付首付还贷款,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要看房子是婚前买入还是婚后买入。 一、如果是婚前买入,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二、如果是婚后买入,则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时,首付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由一方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父母买房首付,夫妻还贷,房子归属权问题 1、男方父母婚前为儿子买的房:房产证在谁的名下? (1)如果房产证是在男方父母名下、只是房子归小夫妻居住:这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财产,小夫妻婚后所还的贷款,是男方父母对小夫妻所负的债务,由男方父母还给小夫妻本金及利息,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得所还贷款及利息的一半。 (2)如果房产证是在男方名下:这房子应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还贷款,在小夫妻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属的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是夫妻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得贷款的一半。 房子在婚后的升值部分,也应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也有权要求分一半。 (3)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小夫妻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一半房子。
2、“房子的归属权怎么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平分还是主权归男方归还女方贷款的钱?”: (1)房子的归属权(法律术语应是产权):还应看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情况来确定,具体见上面分析。 (2)只有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的情况下: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如果没有加女方名字,房子是婚前所购,只能认定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男方父母的财产,具体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3)房是“产权”,不是“主权”。 (4)如果产权是男方的,婚后所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只是可以要求分得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不能全要。
3、“怎么平分,例如是不是买的时候房子值60万,过了几年升了70万,就用现在70万的价值减去当年首付的钱除以2 ?”: (1)你说“平分”,是在假设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名字的情况下才可以。 (2)此时平分:是平分房子现有价值即70万,不用扣除首付。男方父母婚前付的首付,视为男方父母婚前对自己儿子的赠与,除非当初明确约定是借给儿子的外,现在不需要再返还。 男方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视为男方同意将房子产权无偿赠与女方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