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权”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两权”抵押贷款解禁,农民怎么看 看到了希望与可能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将延期吗?
原定于2017年底完成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中国人民银行随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推动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业内认为,随着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力度加大,将有更多农民受益。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表示,农村“两权”抵押试点工作延期是必要的。从试点情况看,各试点县试点工作进展不一,部分试点地区存在确权颁证进展不平衡、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目前,试点工作开展的时间还较短,有些问题可能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需要进一步通过试点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体现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密切关联,适当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同上述改革有效衔接,也有利于更好地检验贷款质量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的稳定性。来源:经济日报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中的“两权”是什么意思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图看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怎么贷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来了,银行怎么玩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对农村有什么影响 搜贷网小编认为:首先,解决现有法律禁区与现有土地流转现状矛盾。当前,农民最主要财产权利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财产权而这两项权利在抵押贷款上都受到了现有《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严格限制;且现行农村土地管理法律体系普遍禁止农地抵押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法律效力也不明确导致农民可供抵押财产非常有限。然而,现有农民土地流转现状却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法律“界限”。这就形成了当前农村“两地”法律禁区与土地流转现状矛盾,这给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出了新要求,即解决好现有法律法规与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相互掣肘矛盾,扫除试点法律障碍。而这次国务院对此也有明确规定:“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执行。”为试点顺利推进开了“绿灯”。对此,需试点地区有关部门和银行部门大胆突破和创新:一是最大限度地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以其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的权利,明确农村住房财产权可以进行抵押融资。二是在尊重现有土地流转现状基础上,大胆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和以土地经营权及宅基地进行抵押贷款,调动农民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为推开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