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将需要还的钱存到指定的支付宝里,每年12月20日自动扣款。贷款到期那年是8月31日或9月20日,具体日期可以自己在系统里查到。 2、提前还款: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信息——将钱足额存入贷款指定支付宝账户——系统到期自动扣款 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 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12月20日。 3、主动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后,用任何支付宝登录,在应用中心里找到助学贷款还款模块,输入身份证号和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就可以进行还款了。 还款后在下个月月初可以 查到还款是否成功。 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还款方式 生源地贷款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要怎样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提前还款需要一次性还清,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下月20日。
每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将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扩展资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参考资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_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一、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将需要还的钱存到指定的支付宝里,每年12月20日自动扣款。贷款到期那年是8月31日或9月20日,具体日期可以自己在系统里查到。 2、提前还款: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信息——将钱足额存入贷款指定支付宝账户——系统到期自动扣款。 二、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 1、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12月20日。 2、主动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后,用任何支付宝登录,在应用中心里找到助学贷款还款模块,输入身份证号和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就可以进行还款了。 3、还款后在下个月月初可以 查到还款是否成功。 扩展资料: 贷款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来源:-生源地助学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