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诈骗报案该准备哪些材料 一、充值提现记录。主要就是投资者在P2P网贷平台上的充值操作和提现的记录,一般来说正规的平台都会有这些数据的,可以随时进行查询,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定期的进行账单查询,并且截图或打印出来进行保存。 二、银行流水。不管是不是专业版的网银充值还是快捷支付,银行都会存在流水记录,投资者可以把这个记录打印成流水单保存好,并且和平台的充值提现记录匹配好。 三、投资记录。这个投资记录也就是投资者在P2P网贷平台上持有的产品列表,同样也是需要定期进行查询并保存,需要注意的是最好可以完整的截图,能够体现出产品的名称、产品编号、投资额度、期限等方面。 四、借款合同。投资者如果在P2P网贷平台购买的理财产品满额放款后,一般都会生成一份电子合同,投资者只需要点开自己的投资记录就可以进行下载,而这份合同其实就是你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所以最好保存下来。 五、网站服务合同。投资P2P网贷平台时,网站上都会弹出一份协议,让投资者勾选后同意,通常一般人都不会仔细看的,但这份协议其实可以保存下来,作为投资该平台的用户身份证明。 六、固定收益类产品服务协议。其实现在也有很多的平台会做标的的包装,会将散标包装成标准化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如果投资者购买了该产品的话,则需要勾选同意委托平台理财服务的协议,而这份协议也能够下载并且进行保存。 被人冒用个人信息网贷,去派出所报案要带什么材料? 如果说,你的身份证借给别人办理某种业务使用,但是对方未经你的同意,擅自使用了你的身份证办理了网贷。那么要根据借款的实际情况,查看放款的网贷公司是否尽到合理有效的审查义务。如果是网贷公司没尽到实名核查的义务,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这里在提示下,身份证不要轻易外借。另外,关于身份证复印件,在给别人时,要在上面注明仅限XXXX使用,不得用作XXX用途的词语。 如果说,你的身份证在丢失后,被别人盗用了,并且还拿去办了网贷。那么,丢失身份证被盗用这件事情,就成为了盗窃案的性质。那么丢失身份证的你,是作为受害人,并且不是实际的贷款申请人,所以更没有偿还贷款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大家要记住,当你的身份证丢失后,要第一时间去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挂失,最起码你有个挂失程序,即使你的身份证被冒用了,你有公安机关的证明,你也不会负任何责任。 如果是在银行贷款,面签和资料收集是客户经理的工作,风控部门只根据要素审批,看不到当场的情况,就会导致这个问题出现,也就是说脱节了,如果身份证是本人的,那么银行客户经理就没有核实相关信息,当事人也负有没有保管好个人资料的责任。但如果是身份证相片造假问题更严重,按照贷款的要求,一定是要核查身份证的。银行有审查义务,所以也存在过错,在银行贷款的程序是,贷款申请人提交个人贷款需求和大概资料给银行,然后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专人联系贷款申请者,联系后如果通过初审,然后再指导贷款申请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后再审核,最终达成贷款放款。当然网贷公司也有审查义务。 可以带着身份证去报警。 被网贷诈骗,对方能说出自己的详细资料。不到一小时已经到警局立案了,所以没还,上了征信,征信能消除么? 你可以要求征信取消的,因为你是被网贷诈骗的而且你也进行了报案处理的,警察局是有备案的。 网贷暴雷投资人向法院起诉的同时还可以向经侦报案吗? 当然可以得,向法院起诉属于民事诉讼,向公安经侦报案属于刑事案件,一个案子同时具备刑事和民事很普遍。 欠网贷多少钱会被起诉坐牢,求懂的人告诉一下,
网贷逾期不一定构成犯罪,网贷只要不是虚构方式骗贷,就属于民事纠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3、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4、网贷属性:网贷属于债券投资,收益明确,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而大众常把它与股权众筹混淆,股权众筹属于权益投资,收益具有灵活性,投资人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取未来收益,如京北众 筹、36氪等都属于股权众筹平台。无论是债券投资还是权益投资,都存在一定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风险,有充分的风险自担的意识和思想准备,在此前提下自行判断并承担项目的风险。
扩展资料: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3、但上述“数额较大”的规定,已经被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所变更。该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2万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已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执行,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参考资料: 网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贷款诈骗罪-
P2P网贷投资人必备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注意到P2P网贷平台,掌握基本的互联网理财法律常识是必要的。P2P网贷的本质和个人借贷的本质一样,作为理财者应当注意和网贷平台签订的合约是否符合我国借贷合同最基本的要求。 网贷投资人应注意以下合同条款: 1. 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 2.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 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二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3.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 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4. 关于债务担保 在众多的网贷平台中,还有很多平台的借款者或是平台并未向出借人提供担保。若无担保,出借人(理财者)可能在借款者无法偿还借款和利息时,较难获得赔偿。希财网整理 p2p网贷需要借款人当面提交资料吗 现在一般不需要当面提交资料,都是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认是你本人,然后有大数据来查询你的征信和负债情况以及你的偿还能力。在一个手机APP会获取你的通讯录和通话记录,你不还钱的话,联系人就会被骚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