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微博网贷(在微博上网贷逾期了一年多欠了2800然后说要上门真的会上门吗?)

[复制链接]
[投诉]
434 0
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1-3-5 08:32:15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昨天申请了微博借款额度,2200元,今天提额了一下,一共18300元,有人说借不出来是什么鬼?
等着坑死你吧。
我在微博借钱借款成功了也放款成功了,已经过了24个小时了,还没到账,客服也一是个机器人

您好,现在能提供小额贷款的平台很额度基本在500-30万之间,可通过银行、网贷等方式申请。小额贷款相比其它贷款虽然额度较低,但放款快、借还灵活,很受青睐。只要选择正规的大平台,资金和信息安全有保障,就可以放心使用。


推荐使用有钱花,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品牌,面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服务,借钱就上度小满金融APP


此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因内容存在时效性等客观原因,若回答内容与有钱花产品的实际息费计算方式不符,以度小满金融APP-有钱花借款页面显示为准。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微博借钱属于网贷吗?
看你怎么理解网贷了 这跟花呗什么的差不多 花呗也是网贷 你要是觉得是那种无抵押高利贷 那就看利率就好了嘛
、我在微博网贷暂时还不了怎么办
糊涂
在微博上网贷逾期了一年多欠了2800然后说要上门真的会上门吗?
1、一般不会催收,个人信息属于记录中的交易信息。从申请网贷开始起,征信报告上就会留有查询记录,一旦审核通过下款,从信用交易发生之日起,就会被征信记录所记录。
2、每个月征信报告都会进行更新,如实的记录该网贷的还款情况和剩余未还款金额。如果某一期出现逾期,那么征信记录还会记录逾期金额、逾期时间,到这笔贷款还清后,这笔贷款的状态就被征信记录记录为“结清”。
3、网贷记录不会消失,所谓征信逾期记录5年后消失,指的是不良记录,只要还清后,5年会自动消除,但贷款记录是长期保存的。
应答时间:2020-10-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新浪微博app里面微博钱包,里面的借钱上不上征信 我的是新网银行放款的 放款那天新网银行
目前微博借钱不上央行征信,以后可能会上。其实80%网贷都不上。但网贷有互通的行业大数据信息公司:比如百倍征信。一处逾期,其他网贷还是查的到。
微博网贷逾期
1、罚以及违约金;
2用会受损;
3、情节严重者要坐牢。
蚁花呗为例
1.
不论何时使付宝会被自动扣款;
2.
逾期会短信通知;
  
3.
电话催款; 
4.
牵连亲属朋友芝麻分;
  
5.
严重会被起诉;
  
6.
如果要恢复逾期,需要连本金和手续费一起缴纳,才会恢复。一天万分之五,一万元一天五元。
  
长期影响:
  
1.个人信誉也会降低,芝麻信用分低于600;
2.买房子,买车子贷款难办,就算办下来,额度也会很低;
  
3.享受不了高芝麻分的好处。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weinxin
爱卡网站长——亚熙哥
若开通会员无法使用
请扫码联系爱卡网站长
本平台不放贷、也不接网贷代做!
上一篇:花呗逾期几年再开额度50(花呗以前有6次逾期记录,都是我忘记,不过都还完了,现在额度是50,会影响分期买车车不?)
下一篇:不小心用了京东白条付(不小心点到京东白条支付,我想取消)
楼主热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
收藏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122329my40v0m19mm281y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avatar

0关注

26粉丝

1091904帖子

发布主题
精选帖子
热帖排行
推荐
162349x8b848x8bpq4qaaz
客服咨询

155-5555-5876

服务时间 9:00-24:00

爱卡网APP下载

app

知识改变命运,技术改变未来!

  • 客服Q Q:70079566     微信:79710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     9:00-22:00
  • 加入爱卡网VIP会员,菜鸟也能变大神!
15555555876

关注我们

  • app
  • app
  • app
本站唯一官网:www.7177.cn Copyright    2010-2021  爱卡网  Powered by Discuz!  技术支持:亚熙工作室   浙ICP备170461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