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啊?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扩展资料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额度及期限 1、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统一按所购房屋价值的80%执行。 2、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参贷后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的1.5倍(60万元)。且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负债(含本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还款到期最后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参考资料来源: -公积金贷款 中国政府网-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补充通知答问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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