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行业的十大监管原则是哪些 目前详细的监管细则还没有出来,但是有四条红线和十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P2P网贷监管思路明确划定四条红线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发表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 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是不得搞资金池; 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 政府为何要监管P2P网贷行业,以及如何监管 总体上应该好息。利1.政策监管之后,对于平运营会定的约行业负面信息减少,有助于整个市场规模的扩大。2.对于投资人来说,投资风险会降低,权益也更有保障。3.监管之后,投资人对网贷的认可度会上升,获客成本下降。4.行业准入门槛提高,平台质量更高。弊1.会有一些不合规的平台,因政策问题关停。2.由于目前具体的监管措施不明,有可能监管过度影响行业发展。3.平台业务发展模式受限,影响平台盈利 中国证监会对p2p网贷行业监管细则有明确规定的条例吗? 812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官网公《非存放贷组织条(征求意见稿)》和人民银行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该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行为标准,也进一步升级了监管政策。 该条例对目前的P2P网贷行业总体来说有如下三点影响: 第一,该条例与最近公布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以及《高法》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是一脉相承的,为P2P网贷的细则制定确定 了法律基础。该条例特别说明了网络小额借贷管理需遵照此办法执行,因此对P2P网贷来讲也具有牌照监管含义,可以想象P2P网贷的细则将是非常严格的。 第二,该办法规定所有非存款的放贷组织可以将资产对机构做债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但并没有允许对个人转让,或者有类似吸收存款的行为,这会对现在很多线下吸收资金的P2P网贷机构产生影响,迫使其把线下资金端向线上转型。 第三,该办法强调组织信息的共享和报备,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征信体系,有望结束目前放贷机 构重复授信和混乱经营的局面,对p2p机构的长期稳健发展是一大利好。 资料参考:迪蒙网贷系统百科。 现在网贷行业监管持续加强,嘉银金科如何应对行业低潮?
——原标题2019年中国P2P网贷行业市场分析:平台转型大势所趋,监管科技升级是发展关键P2P平台团贷网暴雷,又一轮暴雷潮似有加速爆发之势 日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千亿级的P2P平台团贷网被立案侦查,创始人唐某、张某投案自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次不一样,更多重量级、甚至行业声誉不错的平台倒下,是这波P2P暴雷潮的特点。团贷网暴雷之前的3月23日,成立于2009年、有行业“鼻祖”之称的P2P行业头部平台红岭创投宣告清盘,留下184亿的“窟窿”待填。 一个自然而然的疑问是,一波又一波的P2P平台倒下,然而,人们在习惯性思维下期待的行业“大破大立”,为何仍然遥遥无期?事实上,2018年的“P2P爆雷潮”过后,现存的P2P平台仍然超过一千家,且不说类似红岭创投这样的头部平台何去何从,只是综合实力不佳的大部分平台,就足以让人担心行业的风控现状。 2019年2月中国P2P网贷行业成交量累计值达到8.23万亿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2月中国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1060.16亿元,环比下降4.88%,同比下降52.84%。累计方面,2018年1-12月底,中国P2P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量为8.03万亿元,突破了八万亿大关。进入2019年1月底,2019年1月底中国P2P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量为8.13万亿元。截止至2019年2月2019年2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954.63亿元,环比下降7.95%,同比下降43.52%。累计方面,2019年1-2月中国P2P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量为8.23万亿元。 2018-2019年2月中国P2P网贷行业成交量统计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P2P行业缺失硬核监管机制 P2P行业的风控缺失背后,真正缺失的是“硬核”的监管机制,其中特别是依托大数据的风控科技的升级。 P2P行业的问题,监管滞后是主因。如果只是一家P2P平台暴雷,我们可以将其归结为个案,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P2P闹剧,说明这个行业整体上的风险敞口虽然明显巨大,但监管的滞后性,没有明显改观。 加强监管的科技升级是发展关键 不过,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监管机构,在创新监管思路、升级科技手段的升级上,已经走在行业的前沿。比如,对这次团贷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温州的经验就值得注意——今年1月,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对“鼎信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了立案侦查,而据悉,公安部门对这起案件的及早介入,得益于温州市金融办从“金融大脑”发现的预警信息线索。 我国各地的地方金融办,在及早发现和处置P2P平台风险上处于重要的位置,也因此,这类金融监管者能否转变思维、加强监管的科技升级,实际上是很关键的。仍以温州为例,其“金融大脑”的核心是支付宝“风险大脑”提供的监管科技能力,该系统自去年10月上线测试以来,温州市金融办已经借此发现206起疑似高危涉众风险企业,其中就包含大量P2P平台。 科技手段能够在金融风险防控上奏效,除了地方金融办处在监管一线的位置,还与金融平台的发展特点有关。近几年,包括P2P在内的金融业态不断丰富,金融机构数量井喷,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快速演变,风险爆发频率高、传播快、涉众广、形式多样等特点也随之而来,这对金融监管部门依靠人力和经验的传统监管模式是挑战,但与依托大数据的科技风控,恰恰是匹配的。 金融科技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一套基于类似“风险大脑”的成熟的科技风控方案,不仅可以识别P2P,往往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与识别也同样奏效。同时,一套全国性的、普适性和普及度都较高的科技风控方案,对于涉及超范围经营、跨地域经营的高风险金融行为,也可以在协同效应最大化的意义上,成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抓手。 虽然目前被关注较少,但同样重要的一点是,长期来看,科技手段之于金融监管升级的意义还在于,其对金融监管的介入越深,对人的依赖性越小,在解放监管精力、减少无效监管的同时,人为有意干预造成的监管障碍也会越少。换言之,科技风控不仅在升级监管的手段,也将深刻影响未来的监管机制,并且在这一意义上同步提高监管的效率和社会公信力。 之于当下的P2P行业而言,目前P2P平台的数量仍然是数以千计的,在监管趋严和市场整合的内在需求下,小平台暴雷、中平台清盘、大平台转型势必成为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而依托科技风控的监管升级,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倒逼行业的良性整合,在行业进入成熟期之后,也将成为行业发展更加有力的一只推手。 对于P2P网贷行业国家有什么监管政策? 等政策不如选择好的平台。例如麦钱网/路金/聚财/地标什么的,懂了吧 现在网贷行业监管到什么程度? 目前行业监管政策正在落实,行业整改过渡期进入高潮的清理整顿阶段 如何完善P2P网贷行业的监管 明确 一实需求的原则,就是围绕客企业的真实需求; 二是风险可控,创新必须风险可控; 合规管理的,必须在我们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有法律法规的要遵守,暂时没有要遵守国家现有的基本金融法规; 四是所有的事情越简单越透明,信息披露就好,这对保护消费者非常重要。 五是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打击伪P2P。 六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