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驾驶证跟人视频能网贷吗(借别人驾驶证和身份证可以在毛豆新车网货款买车吗?)

[复制链接]
[投诉]
188 0
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0-12-17 04:12:16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别人用我身份证和驾驶证扫苗件能去网贷吗
没那么。放贷方保证款项贷后能找到人,否则贷出去就有收不回来。因此管是正规的信贷机构还是非正规的高利贷,都会十分严格地审查贷款人的详细情况,至少保证任何情况下都能找到人。因此,单凭一个身份证和驾驶证扫描件,不可能放贷出来。越是放高利贷的审查越严格
驾驶证贷款的网贷
银行办理的流程是:首先,人需向银行提身份证以外的一系列材料,包
(1)贷款申请表;(贷款人在贷款机构直接填写)
(2)居住地址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或缴纳的水电气缴费发票)
(3)工作和收入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次,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最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别人用我的驾驶证不会网贷吧?
贷不了放心
网贷逾期不可以考驾照是真的吗

网贷逾期是可以考驾照的,只要符合驾驶证的考试条件即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借别人驾驶证和身份证可以在毛豆新车网货款买车吗?
这种情况当然不可以的,一般情况谁买车谁贷款,而且必须本人到场确认,新车上牌的行驶证车主也必须是贷款人,所以借证贷款买车是行不通的。
什么网贷需要驾驶证
要多少
我有驾驶证可以做什么网贷
需要贷款么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weinxin
爱卡网站长——亚熙哥
若开通会员无法使用
请扫码联系爱卡网站长
本平台不放贷、也不接网贷代做!
上一篇:你我贷授权出借(在你我贷,借款人提前还款对出借人有什么影响?你我贷合法吗?)
下一篇:任性付分期逾期(任性付逾期两个月,今天收到律师信,可是现在我没那么多钱还怎么办)
楼主热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
收藏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122329my40v0m19mm281y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avatar

0关注

26粉丝

1091904帖子

发布主题
精选帖子
热帖排行
推荐
162349x8b848x8bpq4qaaz
客服咨询

155-5555-5876

服务时间 9:00-24:00

爱卡网APP下载

app

知识改变命运,技术改变未来!

  • 客服Q Q:70079566     微信:79710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     9:00-22:00
  • 加入爱卡网VIP会员,菜鸟也能变大神!
15555555876

关注我们

  • app
  • app
  • app
本站唯一官网:www.7177.cn Copyright    2010-2021  爱卡网  Powered by Discuz!  技术支持:亚熙工作室   浙ICP备170461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