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短期放款平台,期限七天借1500实际到帐1050七天内还款这是不是高利贷,有必要还吗?
这是不合法的,借贷的本金是不可以提前扣除利息的,所以如果借贷的本金是一千五百元,但贷的时候,提前扣除利息的话,就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不可以超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的部分可以不予归还。按照题目的描述,你到期需要归还一千五十的本金,以及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到期利息。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7天网贷利息太高了我现在己还不起,跟他们协商只还本金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能受得了他们天天对你和亲朋好友的威胁骚扰,那可以拖到他们愿意还本金销账,如果受不了,只能想办法还。如果他们同意还本金,一定注意,不能线下操作,一定是在app完成。 已经把全部网贷还清了,为什么隔了一段时间接到催收电话。说逾期14天。让我还本金。不然就爆通话记录。 评语:你肯定是遇上骗子吧 现在网货有十二家,七天货,总的加起来有一万多还不起,跟商家协商还本金都不可以,我该怎么办啊利息又高 你跟我一样,我也是网货了十多个,7天的2000至3000左右,还不起,逾期第三天了,好害怕他们打电话给我朋友和家人,我害怕他们知道 我想请问下,我有网贷那些七天的,我可以只还本金? 年息不超过%部分属于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欠网贷钱太多,还不上了,能协商只还本金么 很难。 网贷下架了。今天有人联系还本金要还吗 可以不用还了,倒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