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信用卡一万,几个月没还,来了短信说要开庭审理,说是恶意透支,会不会坐牢啊 最坏的结果就刑入狱! 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息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两次催款后还没还款,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 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你属于第四种情况。 欠安逸花一万五本金未能偿还会被起诉吗 正规的网贷会起诉的,安逸花应该不会。因为罚息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但是也不能拖的时间太长了,时间长的话他们会找催收狗对付你的。 欠交通银行信用卡1万有四个月没有还?会不会起诉我? 你就等着收律师信吧、等着吧 我欠银行一万块钱四个月没还银行说起诉会吗 若是招行信用贷款,如有消请您按时、在到期日之前还款。首先逾期会生成不用记录,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及以后的信用业务;其次,还款会产生利息及违约金;最后,长期不归还可能会触犯法律,我行会保留追诉的权利。 欠建设银行信用卡一万块钱,逾期四个月了,没还,会怎样?
如款比较多,超过六个月,就会进行起诉。 欠卡一直款,产生的后果主要有: 1、会产生高额的逾期利息。 2、会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你将产生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经济损失。 3、个人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对以后的办银行卡、贷款等都会产生影响。 4、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欠捷信一万二,4个月没还了,他现在说要通缉我了,是不是真的要通缉我?还要坐牢? 我儿子借捷信18000,还了18000多,还有十多期没还,上个月开始逾期已经没能力还了,今天收到捷信的信涵 信用卡欠款1万多,逾期差不多4个月,怎么办 您好如果您实在还不了了。建议您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最低还款的。
银行看您的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尽量还一部分表示诚意。
2.信用卡欠款出现以下情况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其他催收方式催收无效,透支本息超过1000元的; 掌握欠款客户存款及其他财产信息,需经法院冻结和判决的; 因欠款不还而遭同业起诉,需共同参与清收的。
3.逾期记录会自动进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各银行不需要上报。结清欠款后也不会撤销不良记录,只会在结清后的24个月在系统里被覆盖。征信系统只能查询到最近24个月的记录。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产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计算,从消费记账日起息; 3、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 4、银行会起诉; 5、自还清欠款日起5年内无法在银行办理信贷类业务。
信用卡欠款不还,银行会通过多个途径进行催收,如果其中表示还款并做出还款计划,实际履行的,银行不会报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如果拒不还款,银行一般会通过民事途径起诉,再不还款的才会启动报案程序。如果公安立案后,再不还款,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院 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