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风险类(信贷风险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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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oderator 爱卡网小编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0-11-9 11:28:57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征信五级分类是什么

个人征信的5类标准分别为:

一、正常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不存在任何影响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因素。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充分的把握,贷款损失概率为0。

二、关注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还款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三、次级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开始有逾期,且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理借款人的部分资产甚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贷款损失率达到了30%-50%。

四、可疑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造成较大损失。金融机构为了挽回资金的损失,会动用清收队伍,为借款人的资产进行重组、合并、兼并、抵押物处理等方式来保证资金的回笼情况,即使损失和浪费了人力成本,也要讨回应得的债务。

五、损失

借款人已无法偿还本息,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程序,贷款注定要失去,或者收回极少部分的资金。

扩展资料

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征信立法工作仍然滞后,《条例》的出台将填补中国征信立法的空白,而且对于推动中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网民提出,《征信管理条例》一旦立法通过,其内容和规定就可成为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这表明我国征信立法进入了快车道。

通过立法要求各商业银行及其他信用信息提供者在向征信机构报告企业或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时,应提前通知企业或个人,以保证征信信息的准确性。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征信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对减少事后社会成本,包括诉讼成本,不无裨益。

参考资料:词条--征信


贷款按五级分类可分为哪五类?
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为不良贷款。
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会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很小,从银行的角度看,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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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的类型
是这样的: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的类型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市场性风险和非市场性风险两类。市场性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借款人)的生产和销售风险(即借款人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等因素变动而引起的风险;非市场风险主要指自然和社会风险。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因素使借款人蒙受经济损失无法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 主要是不良信贷的防范。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 也难以弥补信贷本金的损失! ”我国2002年全面实行信贷五级分类制度, 该制度按信贷的风险程度, 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信贷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信贷。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贷业务中占比重大的是信贷业务,信贷具有风险较高、收益突出的特点,对整个银行的经营举足轻重。因此,研究信贷风险意义重大。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一)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扩散性。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三)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二、商业银行信贷的主要风险及对策

一、操作风险
1)操作风险的概念:入市承诺的兑现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 本土商业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于本土商业银行产权缺位、内部控制机制缺乏, 流程设计失当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日益凸显。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在协议第段所给的定义,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依据风险成因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操作失败或失误风险, 包括人员风险、流程风险和技术风险等, 另一类是操作策略风险, 指在应对外部事件或外部环境时, 如政治、税收、监管、政府、社会、市场竞争等, 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策略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前者主要与内部控制效率或管理质量有关, 又称为内部风险后者主要与外部事件有关,又称为外部事件或外部依存风险。
2)操作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解决操作风险的方法, 根据新协议, 主要有基本指针、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三种, 核心是根据不同的风险权重配置资本。但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 由于个人住房信贷操作风险数据收集困难和业务开展时间尚短, 基本上无法采用统计法和信息模拟, 操作风险的不可预测性在我国尤为突出, 因此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把防范操作风险的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流程的管理
1对现有流程进行检查和梳理, 杜绝可能存在的漏洞。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虽然都设有法规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 但没有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 更谈不上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在借款合同、借款流程上存在较多的漏洞, 如果不及早进行纠正, 将严重影响
到业务的发展。
2对新开发的产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市场调研, 进免盲目投入、无效投入和高风险投入。目前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产品更新逐渐加快, 各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 在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办理方式等很多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 但这些创新是否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格的操作风险审查, 值得怀疑。据了解,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推出一个新的个人住房信贷产品前, 很少进行精确的数据分析和预测, 住往根据经验和领导的主观判断,这既是由于数据库尚未建立, 也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对市场调研的不重视。应急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对检查出来的漏洞和风险, 应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规避和改正, 尽量避免采用过急的手段和霸王条款进行处理。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在这点上做得还不够, 尤其是对提前还款的处理, 银行在理解到提前还款可能造成的损失后, 采用立即加收违约金和限制提前还款的措施, 因在借款合同中并无相应规定, 造成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二规范严格制订业务手册
针对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人员, 应该有详细的管理手册。目前, 部分商业银行有了类似的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 但还远远不够。一本内容齐备的业务手册是基层人员进行规范操作的必要条件。相当多的情况下, 操作风险来源于操作人员对业务的不熟悉。这样的操作手册必须尽可能详细, 对每一个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手册的制定应特别注重对操作风险易发环节的设计与处理。
三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对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已经引起重视, 并开始建立自己的个人住房信贷数据库。需要指出的是, 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认识到一个好的数据库对业务发展的良好推动作用和在操作风险防范中能起到的指导作用。个人住房信贷的数据库, 并不仅仅是
个人信息的数据库, 它还应当包括提前还款、违约风险、操作风险等多方面的数据信息。没有这些全面的数据信息, 就无法通过数学模型对个人, 住房信贷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 也无法制订出最终行之有效的政策。对目前危害很大的假按揭一个好的操作风险防范手段, 是建立防范假按揭发生的数据库,收集大量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 提取出高度相关的因素, 方便在具体操作中对假按揭进行防范。但遗憾的是,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遭遇到大量的假按揭, 但类似的数据库却从来没有建立过, 直到现在,防范假按揭风险的唯一手段, 也仅是通过信贷人员对开发商的静态报表和项目情况的经验判断。
四加强人员管理, 优化风险管理岗位设里
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操作人员同公司业务的信贷人员有明显的不同, 他们既负责对项目的调查、审批, 又负责对借款个人的调查、审批和手续办理, 也可能仅仅负责两者中的一块。所以, 对操作人员的管理, 是防范操作风险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环。经验数据表明, 一旦有银行内部职工的参与, 操作风险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没有优良的人才配备和科学的激励机制, 再完美的管理框架也是无法运作的。从市场发展的要求来看, 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在风险与机会中不断谋求平衡的过程。因此, 在风险管理体系内建立“ 风险经理制” , 其职能宜确定为以效益为中心, 以风险控制和防范为责任, 在信贷审查、检查和不良信贷的管理中将风险控制在更低点。

二、担保风险
1)担保风险
信贷担保只是发放信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发放信贷的充分条件。目前,商业银行对信贷担保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过于看重信贷担保的作用,认为只要有信贷担保就可以发放信贷。信贷担保只是分散了信贷风险,提供了一种补偿功能,但它不能改变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不能保证足额偿还信贷,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信贷风险。缺乏判断抵押品评估机构评估资格和识别评估结论准确与否的标准。对于是由银行还是由借款人聘用评估机构、聘用具有什么资格的评估机构、如何考核评估机构的资信状况、如何判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是否准确等没有明确要求。实际情况是评估机构基本上是由借款人聘用,支付评估费用,受聘的评估机构往往考虑借款人的要求,高估抵押物价值,银行只要看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后就予以认可,造成大多抵押物价值高估,银行处置抵押物时,要么抵押物有价无市,要么清算价值大大低于账面价值。另外也没有判断抵押物变现能力的标准。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判断抵押物是否为市场所接受,接受程度如何。
2)担保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1)银行必须健全保证人担保制度,加强对保证人的风险审查,对其偿债能力进行深入分析:一是从单个保证人出发,考核该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其财务状况是否能够承担对外保证的数量,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其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二是从风险控制角度,把相互保证的保证人视作一组借款人,审查其信用集中情况,防范由于保证不充分而导致的风险过度集中;三是设定授信企业的担保额度,严格限制超额企业的信贷准入。加强对保证人财务实力的分析。在分析保证人的财务实力时,首先要分析掌握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信用评级和或有负债的信息。其次,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判断保证人是否有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分析重点:一是保证人的或有负债情况,特别是目前保证人所提供的数量和金额;二是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保证人的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
2)加强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分析。要按照Mark to Market的原则评估抵押物、质押物。对于抵押物,要考虑抵押物的可变现性和未来的清算价值;对于股票、股份和收费权来说,要考虑公司状况和市场变化的影响,股票未来的价格变化,也要考虑学校、高速公路收费权的不确定性,以切实保护银行的债权。
3)银行应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和声誉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是否存在资金或其他利益关系;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或与银行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评估项目,评估机构以往的评估结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4)规范信用担保机构。一是对于担保公司要视同信贷客户管理,经过统一授信确定其担保额度。同时,在授信时,探索建立符合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的评信授信体系。二是认真审查担保公司披露的担保额度是否全面,担保额度是否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定倍数,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注意防范借款人与担保公司联合欺诈银行产生的风险,考察担保机构所设定的反担保措施是否完备。对于担保机构所出具的受担保企业的评估报告,银行还需派人对借款企业进行调查等。

三、道德风险
1)道德风险的概念
道德风险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签约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有可能为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侵占他人的利益,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客观存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信贷业务,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成为近年来商业银
行风险防范的研究重点。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道德风险层次及其表现形式
根据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流程,道德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层次,并具体表
现为: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决策层的道德风险:目前商业银行信贷的决策层主要是各级行的领导和信贷审批人员。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体制下,进行信贷决策的个人大多不拥有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产权,事实上并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只负有微不足道的责任,而且在目前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下,决策人员对信贷所创造的风险和收益所承担的责权利也是不对等的,这是决策层存在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决策行为的非市场化,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对违规行为反应迟钝等等。
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管理层主要指各级管理行的信贷业务管理人员。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如表达意见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标短期化,在决策层对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的情况下,不同形式的越权经营,对下级违规行为反应麻木甚至默许,账外经营,操纵会计报表,人为调整统计数据,报喜不报忧等等。
商业银行经营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的经营层是指信贷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他们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观信息量最丰富的层次,由于其获取的微观信息量最大,当管理层的监督不到位时,成为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如工作人员利用制度漏洞,高素质人员利用电脑作案,信贷及不良资产管理人员删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实信息误导管理层等等。
3)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行为的防范对策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的原因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因此,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就必须内外部、制度和人及产生道德风险的各层次进行综合防范。
首先,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应该说国内商业银行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没有完全摆脱政企不分的局面,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东作用仍然有限,产权不清、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股东大会及商业银行内部监督系统还无法实现对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制约。必须真正建立起商业银行决策层以其自身权益对银行的经营效果负责,经营者直接承受经营失败的经济责任的管理体制,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控制才可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其次,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将我国商业银行部门分散管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变为流程管理和系统管理。根据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将风险控制分为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流程的风险控制进行分别的研究与设计。要在既定的组织结构下,加强各部门内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有效控制各项管理工作及工作流程中的风险,从而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在道德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第三,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可有效地降低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充分发挥银监会及银行同业公会的作用,如建立金融从业人员信息库,对不适合担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信息予以充分披露,提高商业银行获取人力资源信息的能力;要求各商业银行提高对违规经营责任人员处罚的透明度等等。同时也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外部监督的及时有效。从而促使商业银行在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用时不仅仅限于银行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而且从自身的风险控制角度自觉加强人事任用的审慎性,降低商业银行信贷过程中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第四,以法约束,加大对信贷人员从事道德风险行为的惩罚力度。
制订严格执行刚性的法律制度对防范银行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根据香港
《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香港法例第201 章) 规定,银行信贷业务人员为本人或亲属接受客户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如金钱、礼物、职位、服务、优待等利益,从而在处理信贷业务中给予优待,即为违法,其最高刑罚是入狱7 年及罚款港币50 万元,同时将招致最高7 年的禁止担任任何法团或公共机构管理人员职位或在任何专业中执业的处罚。通过严厉的刑罚,发挥了其在维护金融秩序中的巨大威慑作用,遏制了信贷业务人员的贪欲,使信贷业务人员不以身试法,防止了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行为。
第五,塑造诚信企业文化,建立廉洁高效的信贷人员队伍。
企业文化是决定企业运作的核心模式和信念。健全的道德文化,是各级员工处理日常事务的决策基础。如果各级信贷业务人员都能自发地维持高的道德标准,则银行无须担心违法活动的发生。通过建立诚信企业文化,加强对信贷人员的诚信管理。要经常留意各级信贷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要通过不同的人与客户进行联络,防止其对信贷人员进行腐蚀;要通过内部投诉机制,举报各种舞弊行为;要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安排周密的培训计划,如经常开展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防范教育,使信贷从业人员认识到风险,加深其对法律、监管规定、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其对道德两难问题的警觉性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技巧。
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分类有哪些作用?

按的质量或风险程度划分,银行贷款可以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

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的把握。

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将受到影响。

次级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理资产或对外融资甚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

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

损失贷款是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应当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之后立即冲销。

按贷款量或风险程度分类,有利于银行加强对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贷款质量;有利于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


贷款风险种类有哪些
商业应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和损失五类,后三称为不良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银行风险主要包括哪八大类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分类是什么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什么?

1、下列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愿良好,经营、财务方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扩展资料:

一、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局限性

1、过度依赖主观判断。在依赖主观判断的贷款分类体系中,同类贷款的分类结果基本上正确,但是不同类贷款之间的界线比较模糊,分类结果难以保持一致性。

2、重在贷款事后检查,不能提供资产质量恶化的早期预警。如对借款人的合同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醒借款人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对逾期贷款本息进行催收工作等。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做到对贷款进行动态监测,但是对资产质量恶化早期预警发挥不了作用,只能在贷款不能还本付息时才能发现其恶化。

3、商业银行也难以利用五级分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贷款限额有多大、贷款的利率水平及对抵质押、担保的要求等。

4、分类结果是粗线条分类。五级分类对正常类贷款划分过粗,仅划分为二级,不能区分其风险。贷款余额在这两级上过于集中,然而其风险大小并不一样。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贷款评级体系应该对五级分类进一步细化,将正常贷款分类5-7类,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采取不同管理方法。

4、5利用贷款五级分类计提贷款准备难以覆盖银行的信用风险。按照我国监管部门的规定,五级分类在很大程度上涵盖的仅是贷款余额,而且不是商业银行整个的风险暴露或敞口(loan exposure)。

5、所谓信贷风险暴露或敞口不仅包括借款人已提取的贷款,还应包括部分未提取的贷款,即承诺未贷部门。而且,对于如何计量表外或有负债项目的信用风险缺乏明确的规定。

6、五级分类不能区分借款人风险和债项风险。五级分类综合考虑借款人和贷款的风险要素,在很大程度上既不是客户评级,也不是贷款评级。这也从另一侧面反应出贷款五级分类主要的用途是仅帮助监管当局了解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

二、贷款的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贷款五级分类

参考资料来源:-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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