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到期续卡,所有的卡种均不会变化吗? 不会变的,各项服务和以前一样。 信用卡到期换卡卡号有变化吗 若是招行信用卡,若卡片种类不变,卡号不会变。 是不是只要我还信用卡钱了。可用额度就会变化。。那为什么账单不变 是的,可以。但是要注意的是,你一次性把额度全刷完后,千万不要忘记在免息还款期内还款。因为一旦违约除正常会产生的罚息、滞纳金外,还会产生“超限费”,因为额度已经没了。 信用卡的账单日和还款日会变化吗? 信用和还款日是固,银行不会主动调不过个人可以申请更改账单日和还款日期: 目前几乎所有的银行可以免费申请更改信用卡的账单日和还款日,但更改次数有限定: 例如工行、中行、建行、浦发等银行都是一年可以更改一次;招行、中信等银行半年可更改一次; 而交通银行则规定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只能更改一次账单日。 具体的,可以向银行信用卡客服咨询。 信用卡的账单日和还款日会变化吗? 信用卡的账单日和还款日在发卡时就已经确定,一般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当然可以向银行信用卡中心提出变更申请,银行信用卡中心同意后,其可以更改信用卡的账单日和还款日。 信用卡如果当天刷了,信用卡额度当天会变化更新吗? 使用信用卡,如果没有不良记录,信度不会变可用额度会变化。当天刷卡消费多少,可用额度就下降多少。 信用卡额度也就是通常说的信用卡可用额度,是指您所持的信用卡可以使用的最大金额,它包括信用额度(即信用卡最高可以透支使用的限额)和存入信用卡的金额。 任一信用卡额度,取决于个人在申请程序中提供的有效收入和资产担保价值。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和申请人的收入和担保资产成正相关关系,即越高的收入和担保资产,获得的额度越高。因此,申请人必须提供收入证明和资产担保表述。资产担保包括房产、汽车等固定资产,也包括储蓄、债券等流动资产。 提醒!信用卡新规来啦!新规都有哪些变化?
新规
由央行颁布的、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信用卡的计息规则、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等做出重大调整,取消了滞纳金、超限费,提高了预借现金每日限额,将给信用卡用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一起看看新规都有哪些变化吧
1 透支利息最高每日万分之五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三点五,选择透支利率最低的银行自然可减少利息支出。 提 醒 此外,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都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所以,选择银行很重要。 2 滞纳金改名"违约金",还多少可商量 在账单到期时还不上最低还款额?那就必须交滞纳金了。信用卡滞纳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
在信用卡新规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 提 醒 持卡人有机会“货比三家”。申卡时一定要比较一下银行“违约金”收取的比例问题,挑选最划算、最经济的银行。 3 ATM机取现额度每卡每日最高1万元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新规完善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ATM机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提 醒 办卡前一定要了解现金提取额度、现金转账额度及手续费标准,更重要的是应了解银行是否允许用信用卡给微信、支付宝充值,这可以让持卡人使用更多的透支额度。 4 免息还款期或将超过60天
新规取消了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的规定,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新规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每位持卡人的免息还款期均相同,银行会根据其资信状况、还款习惯、个人偏好等制定差异化方案。提 醒 银行到底是延长免息期,还是缩短免息期,这将成为未来持卡人选择信用卡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5 银行自主决定最低还款额 新规取消了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的规定,改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提 醒 对于资金不宽裕、还款能力较差的人来说,最低还款额越低当然越好了,但需要注意的是还了最低还款额仍然会被收取透支利息。 6 信用卡被盗刷,要予以合理补偿 对于持卡人最关心的盗刷风险,新规中也有明确规定。以前,信用卡被盗刷,发卡机构基本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后果都由持卡人自己承担。 新规首次要求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权益。 提 醒 信用卡盗刷的事时有发生,办卡前可比较各银行的信用卡盗刷赔偿方式,选择保障有力的。 延伸阅读
《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完善信用卡业务市场化机制,满足社会公众日益丰富的信用卡支付需求,提升信用卡服务质量,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顺应深化金融改革的要求,结合当前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新形势,以改进信用卡服务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统筹兼顾业务创新需求和防范市场风险,科学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减少信用卡息费规则相关行政干预、优化信用卡预借现金服务、规范信用卡交易信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旨在引导发卡机构建立健全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信用卡产品与服务体系,促进信用卡产业转型升级。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提升发卡机构信用卡利率定价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同时,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利息标准等,进一步拓展创新空间。
《通知》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确定;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不得对服务费用计收利息。
《通知》优化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管理机制,清晰界定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等预借现金业务类型,配套制定改进服务、规范管理相关要求。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允许向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办理现金转账、现金充值,发卡机构应基于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相关业务。
此外,《通知》着重强调信用卡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从明确发卡机构信息披露责任、改进非本人交易处理和持卡人损失补偿等方面强化持卡人权益保障机制。
推动信用卡产业发展对满足居民日常消费支付和个人消费信贷需求具有重要作用。《通知》作为完善信用卡业务监管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信用卡市场活力,促进市场充分竞争,推动信用卡服务创新升级,对鼓励消费、扩大内需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