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是2016年轰动校园及各大社会舆论话题之一,起因事件为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校园贷特点
1、无孔不入的虚假广告
非法校园贷通过在学校内部及周围张贴墙体广告,或通过微信、QQ,在朋友圈及QQ群发布广告,打着手续简单快捷,不用抵押直接用身份证就能申请贷款等虚假的旗号,以隐瞒或模糊实际资费标准、逾期滞纳金、违约金等方式来诱骗学生。
2、额度小,期限短,利息低
低门槛、高利率、无担保、无抵押,几乎成为了校园贷的专用广告词,“额度小”是为了迎合大学生的借款需求;“期限短”是为了间接提高贷款利息,而且短期的总利息看起来不会很高,大学生也比较容易接受。但如果真正计算贷款成本,费用是非常高的,因为它还包括了手续费及其他费用。若借款学生未按时还款,日益累积还款能力将受影响。
3、向另一家借贷公司借款,令债务越滚越大
若借款学生无法偿还贷款,借贷公司会主动为其介绍到另外一家借贷公司借钱,来偿还自家公司的欠款。这就意味着拆了东墙补西墙,借款人将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借款人的债务如雪球般越滚越大。然后,借贷公司还会用各种借口挖坑,比如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借款人无法联系到;或是违约的条款设置得非常苛刻,比如“逾期还款”的时限是按小时甚至分钟计算,令借款人的债务翻着倍地往上涨。
4、规避法律风险作假流水,留有一手
由于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这些贷款公司往往留有一手。如在借款过程中,一些贷款公司先将承诺的款项打入借款人的账户,然后再让借款人取出来,再从中取走一部分钱,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最后借款人拿到手的钱并没有承诺的那么多,但实际还款金额却是承诺的借款数额。如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的金额10万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2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钱只有8万元,但是银行流水却显示有10万元进账。
1. 是要引导大学生正确的消费理念和观念,同时提醒学生在网贷之前要对网贷做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利息收取方面。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对不良网贷了解不多,很容易被不良网贷所吸引。同时也要加强学生对个人信息管理的观念,防止别人拿自己的个人信息去网贷。
2. 是在大学开设法律课程和法律知识的讲授,引导大学生良性消费的同时,更要让学生知道哪些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以及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如何保护,很有必要在大学开设实用法律课程并至少包括《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刑法》等方面的内容,既可防止侵犯别人的权益,同时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3. 是加强对规范网贷公司行为的法律完善和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网贷公司的行为,要明确网贷公司要对其网贷产品的内容,比如利息、还款方式以及还款不能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书面的告知义务;要明确网贷公司严格执行在放款之前的通知大学生父母,确认父母的态度,否则网贷无效;要控制网贷额度;同时要加强对大学生不良网贷的管理,如网贷公司对大学生采取威胁、恐吓或非法拘禁行为的,要依法加大惩罚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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