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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贷款(贷款和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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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卡网小编
时间:
2021-8-12 14:42
标题:
应收账款贷款(贷款和应收账款)
贷款和应收账款
合同利率10%,是指100元本金1年10元利息,自己计算吧。
应收账款出现在贷方是什么意思
应收账款借贷
应收账款在销售时,如果对方没有付款也就是赊销的请款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对方还款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如果是对某一客户只设置应收科目,则在预先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再确定销售货物时
做借:应收账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应注意哪些?
一,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贷款期间,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当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间内不足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进行补充、置换。
二,需要在应收账款质押的操作中关注以下几方面:
1、应收账款的转让问题。应收账款属于债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本身具有可转让性。《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因而,应收账款在出质后,出质人即不得再转让所质押的债权,除非经质权人同意,并须将转让所得支付给质权人以清偿债务或在公证机关等机构进行提存。但是,应收账款虽然在质押时进行了登记,但应收账款的转让具有隐蔽性,出质人可能在应收账款出质后再将应收账款转让,这不但需要在签署质押协议时约定相应保障措施,在签约后进行相应监督,并在必要时由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出具相应法律文件予以保障。
2、应收账款的清收与使用问题。应收账款是出质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已到期或未到期的债权,那么应收账款的相应债务人会在到期时清偿或未到期时提前予以清偿,对于债务因清偿应收账款而向出质人支付的款项应当如何处理,《物权法》和《登记办法》及《操作规则》均未予明确规定。但从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本质来看,应收账款因债务支付清偿款而消灭时,质押的标的灭失,此时作为质押标的的替代物所收取的款项应当用于清偿应收账款所担保的债权或充当担保物。如果放任出质人支取和使用应收账款的相应债务人所支付的款项,那么质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应收账款的质押担保就会失去保障功能。在法律法规未明确的情形下,就需要在设立应收账款质押时对此予以约定,即出质人应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支付清偿款项时,支付给质权人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应收账款的借贷余额分别表示什么?请详细说明
应收账款:借方表示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贷方表示预收的款项。余额在借方。
应收账款是资产类科目,余额应为借方;如果是余额为负数,即为贷方余额,表示从客户那里预收到货款,实质是预收账款。一般是往来业务不多的企业为简化核算采用的办法。在资产负债表中需要列示在“负债”中的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需要有抵押物才能贷款的,必须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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