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问买房的人或,算上哪个银行贷款?先买房人先去咨询,你可以提供房产复印件给他(复建议划斜杠、并注明贷款使用)
2.事先去该银行或上网了解,作为原房主(卖房人)需要拿什么材料(一般是原房本、身份证、户口本等)。开一个该银行的户头(存折或卡——记住一定要自己开,记下存折号码以防被一些坏人掉包)作为将来收房款的专用户头。
3.当天和中介、买房人去银行时,要在银行工作人员查资料(如查买房人的信用等),评估房产等。若要出具首付款收据,要买方转首付给你才写收据。记住一定要得到银行出具的有买、卖方、银行三方协议(同意贷款确认书)后,才能递件过户。并且要找信得过的中介,新房本要在中介手上,不能给买家,以防他不拿去抵押,就是有同意贷款确认书,银行也不会放款,而且一个月后,同意贷款确认书也失效,卖家一样拿不到尾款。
4.最好和买方、中介说好,签个反担保协议,用你已经过户给他的房子做抵押担保并公证,(即房子即使过户给买家,若因某种原因,买家不能从银行得到贷款或出具现金补足房款尾款,这房子已抵押给你了,这样他也不能拿到房子。只有收完尾款,这协议才无效,具体怎么写,可以咨询律师)
5.注意卖家不是简单的配合,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到网上查广州“信用通”事件,对卖家会有所警示。
6.还有,没有收完房款就一定不能给买家入住(到时难赶人啊);不要和任何人签定“全程委托过户、收房款”等公证协议
不会出现不放款通过的。
买卖二手房一般流程都是先交上定金,然后去银行进行贷款审银行贷款审查通过后,买方才会交首付,卖方将房产过户给买主,买主然后抵押给银行,买卖双方和银行三方签订一项协议,贷款下来之后由银行将钱直接打给卖方。这样交易可以避免出现银行不放款的情形。
也不排除有特殊原因导致贷款无法批复的,这种情况下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但房东如果违约,是要付违约金的,然后将首付款归还买方。当然过户的费用是由买方承担,因为这是因为他的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由于买房人资信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继而与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卖方原因造成,不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如果中介公司提供了相应的中介服务,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买房人索要相应的中介服务费用。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首先:这种的很正常,现在基本上都是贷款买房。
程序:签订买卖合同给你然后你们准备好资料去贷款银行客户经理面签双方都要到场,(银行出评估公司到你家里面照相进行评估再出评估报告审核通过证明你卖的房子买方可以贷款这么多久会通知你们双方去过户)。
在过户的时候买方支付首付给你,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变成买方的名字再递交给贷款银行,由于银行之前是审核通过的了所以会看到房产证直接房款到你账户上。这其中需要的工作日不定,但是你所说的三个月,目前来说就算是年底也夸张了点。他这么给你说时间除非想你加快费。
扩展资料:
房产交易也叫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交易主体之间以房地产这种特殊商品作为交易对象所从事的市场交易活动。房产交易是一种极其专业性的交易。
房产交易的形式、种类很多,每一种交易都需要具备不同的条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在我国由于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许多房产权利并不规范,有些可以自由流转,有些限制流转,有些禁止流转。
交易分类
首先,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
其次,按交易客体中土地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对后者现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国,一般而言,房地产交易仅指前者。前者还可进一步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拔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
第三,按交易客体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受限交易(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带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第四,按交易客体存在状况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房地产期权交易和房地产现权交易。
交易特点
房产作为一种商品,同其它商品一样,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只有通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其价值。但房产商品的交易,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房产交易不发生物体的空间移动
在一般的市场上;商品交换都是以货币和实物的反方向流动为特征的。即货币从买主流向卖主,商品从卖主流向买主。但在房产的交易中,由于房产具有不可移动的特性,不可能以实物形式进入交易场所。因此,房产商品的交易,只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属关系的转移,而没有物流的形态。
2.房产交易市场是“多位一体”的市场
由于房产产权性质的多样性,使房产交易市场成为一个由多种所有制结构组成的综合体,又由于人们对房屋需求和使用目的的多种多样,使房产交易形式多样化。房产交易市场是房屋买卖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房屋互换市场以及房屋其它交换形式市场相统一的综合性市场。
3.房产交易市场是一种区域性市场
位置的差异性是房产商品区别于其它商品的显著特点。房产交换,一方面受居住或使用者地理位置布局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受房屋本身固定在某一位置这种自然空间的制约。
因此,房产市场一般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同时,由于地理位置不同,人们生活习惯的差异,对房屋的结构、式样、功能的需求或爱好也各不一样,从而更强化了房产材场区域性的特征。
4.房产交易价格具有相关性
房产商品不像其它商品那样,其使用价值利价值的独立性明显,房产商品受同类商品的影响较大。一个大型旅馆的修建,将会使附近的饮食、百货商店的生意兴隆,价值上升:一个大型商场或购物中心的兴建,则会使附近的中小百货商店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
甚至会改变一些房产的用途;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修建,同样会使它周围房产的价值产生影响等等。同时,房产价格本身也会随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建筑地段地租、地价的增长,而呈向上波动的趋势。
参考资料:-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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