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有网贷老公还可以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例,个人网络循环贷款申请条件并不限制夫妻对方的贷款条件,具体贷款要求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三、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在我行及其他金融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意愿和能力;
四、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营业柜台注册方式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服务;
五、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岁;
六、选择抵(质)押方式申请的,须提供合格的抵(质)押物;选择保证方式申请的,须提供保证人。
扩展资料:
个人网络循环贷款提交材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如有)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婚姻证明、授权我行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并将其个人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的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收入证明材料;
三、担保证明材料,采用抵(质)押方式申请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估值报告等;采用无抵(质)押方式申请的,应提供借款人相关资信证明材料,追加第三方信用保证的,应提供保证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四、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个人网络循环贷款
答复:在没有第三人知道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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