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卡网

标题: 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常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卡网小编    时间: 2021-7-23 11:54
标题: 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常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常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公积金的这一政策已经执行了一年半,目前没有任何变化,能享受到首付20%的情况并不多。只有选择纯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买家,才能享受到首付20%的政策。而购买的是第二套房的话,公积金贷款首付为60%,利率上浮至1.1倍。那么常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呢?

新国五条出台之后,全国各地纷纷推出购房限制条件,严防炒房投机倒把。其中,二套房购买政策变化明显。目前,全国各地基本达成一致,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必须大于6成。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购买后又卖了,现又新购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可认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不过,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须大于60%。

“按照相关规定,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如职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商业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其他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变化,本市是否也要调整?针对大家的疑问,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暂时不会调整公积金政策,即使将来要调整,也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一张图让你看懂常州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从其本义来看,是职工买房的一项利好措施。所以说越来越多的购房者也是优先考虑用公积金买房,那么在常州使用公积金买房又有什么具体政策呢?

看下面一张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多房产信息


常州公积金如何贷款买房?如何扣款?

一、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可委托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金额,直接抵还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应还贷款本息额(以下简称提取还贷)。

二、提取还贷的申请对象

提取还贷的申请对象为已办理常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下均称提取还贷人)。

三、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正常还贷一期以上;

2、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金额合计超过6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4. 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5. 如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提取还贷的方式

由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用内部转帐方式,每月从提取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直接划转其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六、提取还贷的金额

每月划转金额必须等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七、办理规定

1、提取还贷人按本规定办理提取还贷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填写委托协议书,在约定的时间内由“中心”逐月自动抵还贷款本息。

2、提取还贷申请委托自审批后的次月起生效,如出现下列情况,提取还贷委托失效并自行终止提取还贷:

(1)提取还贷人已办理终止委托手续;

(2)已还清贷款本息;

(3)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的存储金额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3、提取还贷委托终止时,贷款仍未还清的,借款人须主动备足资金继续通过受托放贷银行正常还贷,若发生逾期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当再次达到提取还贷条件时,可重新申请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4、借款人夫妻双方都符合提取还贷申请条件的,应同步办理申请委托手续,在提取还贷期间,提取还贷人发生变更的,须办理终止提取还贷手续。

5、在提取还贷期间,提取还贷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6、在提取还贷期间借款人需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本息的,应先办理终止提取还贷委托手续,然后再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帐还清贷款本息的手续。

7、在本规定实施后,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区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只能按本规定用于提取还贷,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

8、申请提取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借款合同、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

八、办理程序

(一)提取还贷申请委托

申请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受托放贷银行受理点或“中心”指定的其他受理点提出提取还贷书面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书。受托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填写的信息准确性进行初审,并将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将材料报送“中心”。

(二)提取还贷审批

“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审批提取还贷申请,签订提取还贷的委托协议。

(三)逐月抵还

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由受托银行与“中心”按规定进行抵还操作,即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划转相应金额,采用内部转帐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直至本次委托失效终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期限延长至65周岁

小编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5年12月1日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将会调整,届时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如果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或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今后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将可以延长至65周岁。

近年来,随着政策宣传的深入推进,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已有100余万名职工建缴了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资金超过47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近380亿元。与此同时,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诉求也不断增多。

今年,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等三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对放宽提取、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作了明确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既结合了常州市特点,又严格贯彻落实了上级要求。

在提取政策调整上,主要体现三大特点:

一是扩大了租房提取对象。2008年常州市就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主要受益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职工和新就业大学生,此次提取新政则将提取对象放宽至无房职工,最大程度帮助更多职工解决租房难题。

二是简化了申请材料。对于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职工只需凭当年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即可;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只需授权公积金中心向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查询本人和配偶的无房情况即可,无需提供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

三是加大了对骗提套取的惩罚力度。对于骗提行为,公积金中心不仅责令职工退还骗提套取资金,暂停其3年内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而且还会将职工骗提套取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同时,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公积金中心也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提取新政对提取额度也做了调整: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的,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按每位职工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9600元。在提取时,公积金中心会以直联方式,将提取资金直接打入职工的银行借记卡上。

在贷款政策上,主要对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进行了简化统一,不再区分借款人性别、住房类型、贷款用途等要素,统一延长至主借款人不超过65周岁,但最长贷款年限仍为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贷款期限延长,分摊了职工的还款额,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还贷压力。对于有改善性需求的职工来说,贷款期限的延长也为下一次换房增加了机会。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和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原件,其中承办银行包括建、中、农、工、交、江苏、江南、邮储等8家银行。

2. 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单身职工提供户口簿。夫妻之间可委托代办提取,代办人应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当年度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4.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由职工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本市房产信息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情况。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常州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可以缴多少钱
最多50万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常州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低额度怎么算

在常州买房,公积金贷款放贷时间长,审查严格,一般要在常州本地连续缴满6个月后,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但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五年期以上仅为3.25%,所以现在成为了许多人的贷款首选。据说常州每3个买房人,就有一个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常州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低额度分别是多少呢?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2、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符合贷款额度保底政策的不低于最低贷款额度。

3、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4、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5、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转贷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二、最高可贷额度测算案例

(一)商品期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1】

1、贷款申请情况

职工钱某曾有过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现钱某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英郡花苑”商品期房,套型面积80m2,购房总价65万元;申请贷款时,钱某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8万元,钱某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2万元;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

2、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即60万元。

(2)由于是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钱某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10倍,即(1.8+1.2)*10=30万元。

(3)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70%,即65*0.7=45.5万元。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结果取(1)、(2)、(3)的最低值,即30万元。

【案例2】

1、贷款申请情况

单身职工张某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聚盛花园”商品期房,套型面积85m2,购房总价50万元;申请贷款时,张某公积金缴存余额为0.8万元;张某无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满足贷款条件。

2、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即30万元。

(2)由于张某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不超过其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即0.8*20=16万元。同时,考虑到张某购买住房为普通自住住房,且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8万元。取两者较高值,即18万元。

(3)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即50*0.8=40万元。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结果取(1)、(2)、(3)的最低值,即18万元。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3】

1、贷款申请情况

职工严某夫妻双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本市二手房,套型面积70m2;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单上显示价格为60万元,房产评估报告上显示价格为55万元;申请贷款时,严某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1万元,严某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3万元;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满足贷款条件。

2、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即60万元。

(2)由于严某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不超过其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即(1.1+1.3)*20=48万元。同时,考虑到严某夫妻双方购买住房为普通自住住房,且均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6万元。取两者较高值,即48万元。

(3)二手房价格认定以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单和房产评估报告中的最低值为准,即55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即55*0.8=44万元。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结果取(1)、(2)、(3)的最低值,即44万元。

【案例4】

1、贷款申请情况

职工李某夫妻双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本市二手房,套型面积100m2,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单上显示价格为75万元,房产评估报告上显示价格为70万元;李某属于本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并能提供相关凭证;申请贷款时,李某公积金缴存余额为0.8万元,李某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为0.5万元;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满足贷款条件。

2、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即60万元。

(2)由于李某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不超过李某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即(0.8+0.5)*20=26万元。同时,考虑到李某为本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属符合条件的照顾对象,且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0万元。取两者较高值,即60万元。

(3)二手住房价格认定以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单和房产评估报告中的最低值为准,即70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即70*0.8=56万元。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结果取(1)、(2)、(3)的最低值,即56万元。

(三)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5】

1、贷款申请情况

职工吴某夫妻双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本市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70m2,购房总价45万元,货币补贴为10万元;申请贷款时,主借款人吴某40周岁(60岁退休),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2万元,吴某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为0.8万元,;吴某有过公积金提取记录;吴某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

2、最长可贷年限的测算

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申请贷款时,吴某40周岁,60岁退休,因此最长可贷年限为60-40+5=25年。

3、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即60万元。

(2)由于购买住房为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吴某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即(1.2+0.8)*20=40万元。同时,考虑到购买住房为经济适用房,即便吴某曾有过公积金提取记录,贷款额度仍可放宽至36万元。取两者较高值,即40万元。

(3)吴某夫妻双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经济适用房实际应付价款的80%,即(45-10)*0.8=28万元。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结果取(1)、(2)、(3)的最低值,即28万元。

(四)商转公贷款

【案例6】

1、贷款申请情况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欢迎光临 爱卡网 (https://7177.c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