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哪些条件?
1、贷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高额度限制,不同城市个人和夫妻申请的最高额度不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地方差异性比较大,需要事先咨询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2、缴存时间有要求:除了贷款限额,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也要符合一定的缴存时间。多数城市对公积金缴存时间要求为: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代表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等。也有城市仍要求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比如天津、长沙。
3、账户余额影响贷款额度:实际上这里说的影响贷款额度的条件指的是账户余额,有的城市确实把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条件之一,广州规定: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账户余额太少,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也就越低,达不到期望值自然会影响买房。不过并不是所有城市公积金额度受账户余额影响。
4、放贷周期长:公积金贷款的放贷周期相对商业贷款要长一些,快的话不到一个月,慢的有的要2个月以上。
扩展资料: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参考资料: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
个人名义公款额度为50w,有补充公积金可10w,共60w贷款额度。
公积金使用的条件是:
1.在沪建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
2.购房前6个月是连续正常缴纳,没有任何断缴、补缴的情况
能贷满50w的条件是:
1.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16666.6667元
2.公积金月缴额大于980元(含个人和公司缴纳的总额)
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件地住房公积金规,但是基本上都是对贷款人的缴费年限和贷款人债务方面的规定。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二条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四条第一项 贷款比例: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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