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
扩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2、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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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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