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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人以个人名义网贷用于公司经营(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卡网小编 时间: 2021-6-7 12:53
标题: 法人以个人名义网贷用于公司经营(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以法人个人名义借款用于经营的可以入账吗,可以的话怎么处理?分录?
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对利率还有要求。
以个人名义借账用于公司经营是公司债务吗
1、作为公司,作为法定代表人,会从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来说。公司有可能说是个人债务,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说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说是公司债务。 2、以个人名义借钱,从形式上来说是个人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是履行职务,那是代表公司借款,但是,借了钱,借贷行为已经完成,借钱用在什么地方,就算用于公司经营,也并不必然能认定为公司债务。 3、证据说了算,证据不足,看双方特别是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如今陈述。
关于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以您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就叫做个人经营性贷款,是以您个人名义申请,公司经营性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这笔贷款的要求就是您是公司法人或股东,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需公司提供证明并且全体股东和法人签字)该公司正常经营即可。
银监会有规定30万以上要受托支付,就是钱不会直接打到您的账户上,而是打到跟您公司有合作的上下游公司,这是唯一的监管。银行跟司法部门是没有直接关联的,只要您正常还款,银行就不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所以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如有问题随时追问,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公司法人个人对外借款,并将资金用于公司运营,则该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1、“法人”不是“人”,它是一个组织。
2、公司法人更不是人了,它是法人企业。
3、所以你说的是法人代表,他代行公司行使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责任。
4、如果他以公司名义借贷,并履行了完备的法人借贷手续,可以确认为是“法人”行为,则公司承担责任。
5、如果他以其个人名义借款,属于个人责任。
6、如果他是以法人名义借款,且履行法人借款手续(也就是有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属于公司的债务。尽管用于他个人的使用,公司也要承担偿还责任,之后公司实行内部清偿。
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以用于公司经营,还款责任的认定
个人将资金用于公司经营,需要区分三种情况。
一是将资金借给公司使用。此时股东也是公司的债权人,出借人只能向股东主张债权。
二是将资金入股公司,此时出借人也只能向个人索债。
三是账目不清无法区分个人和公司财产的,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四、如果他是以法人名义借款,且履行法人借款手续(也就是有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之一)属于公司的债务。既是用于他个人的使用,公司也要承担偿还责任,之后公司实行内部清偿。
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如果你们当地税务部门比较开明,注重实质而非形式的话,是可以扣除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看他们是什么意见。如果同意就万事大吉。如果不同意,可以将借款变成两个股东借给公司的,同样可以扣除(不超过银行同期利息),只不过可能要求提供发票,会比较麻烦
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 公司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么? 比如公司法人原来个人有借款,法院有权查封公司账户么?
没权利,只有权利封闭你的财产,不过你的帐户被冻结了也就是没用了,公司只是你的工作单位真正需要还款的人是你而不是公司。如果你当初借款是用公司名义去借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个人名义与公司一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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