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的,属于民事的债务纠纷,建议当事人尽快偿还拖欠的欠款,这样银行就不会对当事人进行起诉。
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在发卡银行催收无效时,除立即止付外,还应尽快与担保人联系,要求其到期履行担保责任。若担保人拒绝履行其担保责任,则应采取司法途径加以解决。我国《刑法》将恶意透支行为规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其构成要件为:
1、持卡人为合法的持卡人,如是盗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则构成盗窃、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而不构成恶意透支。
2、持卡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用银行资金的目的。
3、持卡人客观上已实施了恶意透支行为,对发卡银行造成经济损失。
4、持卡人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且数额较大或时间较长达到刑罚处罚的。
对于符合上述构成要件的恶意透支行为,应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恶意透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不符合上述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可依照我国《民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恶意透支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恶意透支
1、全额还款。2、和银行协商和解。3、配合诉讼。
1、全额还款。
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想尽一切办法,把信用卡的逾期的滞纳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还上。银行的目的也是在于还款,还款后除了有征信影响之外,基本上没有多大事情的。
2、和银行协商和解。
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负责人员说清楚,向银行出列自己的还款计划和收入来源,情况好的时候,也是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银行也知道,如果你真正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起诉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
3、配合诉讼。
没有钱还,和银行也没有达成和解。等待的只有诉讼了,除了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一般的预期不还,都只是民事纠纷。对此不要过于紧张,积极配合诉讼,剩下就等法院判了。
4、证明非恶意透支。
对于信用卡逾期,最重要的是证明自己的非恶意透支。通俗来说,非恶意透支就是你原本以为能还上,采取了消费行为,谁知道事与愿违你就还不上了。千万不要让人认定你恶意透支,否则就要吃刑事官司了。当然,这得靠事实说话。
5、积极进行抗辩。
欠信用卡逾期不还的行为,通常是经济状况陡然发生恶化。如果自己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理解能力,建议最好不要请律师,因为有钱请律师不还信用卡,好像是说不过去的。抗辩的时候,可以针对银行的诉求和事实,找出其中的漏洞,做到有的放矢。
6、妥善处理、消化判决带来的负面影响。
确实没有能力履行,积极应对、主动配合,表明自己是一个注重诚信、勇于承担的人。感觉到面子上过不去,不敢正确面对,采取逃避或者过激的行为,伤害的不只是自己的身体,也是得不到他人尊重的。
扩展资料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参考资料法院传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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