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么一个有意思的事,就是有人欠了支付宝“蚂蚁花呗”几百块钱并且不想还,问网友会怎么样?
在说这件事之前,我先来讲讲「借钱」这事吧!
我个人感觉“蚂蚁花呗”是个好东西,他能在你最困难的时候,解燃眉之急。
身边的朋友也有管我借钱的,我一般百元以上的拒绝借钱,当然,这并不是说我有多“小气”而是现在讲信用的朋友是越来越少了,你不能保证他每一次借了都还,现实中,朋友跑路的有很多。
就拿我以前在广东上班来说吧,认识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他每天跟我一起吃饭,一起下班,我们还是住在一起,同为外来务工人员,相互也是照顾,我是打心里把他当好兄弟来看待。
直到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家里有点事不能在广东待了,给我讲做完这个月就辞职,想回家看看。然后这个月的月底发了工资,他请我吃散伙饭,在吃饭中我了解他父亲出了点事,现在住院,急需用钱,然后在饭局上管我借了5000,说到时候“用不上”就银行转款还我,因为平常是兄弟,所以他父亲的事我也很关心,就把我存了两个多月的工资借给了他。到了结账的时候,我说我来结吧,你都要走了。他说不用,然后他结。
半个月后,我打电话问他父亲怎么样了,想了解一下情况,顺便问问我的钱什么时候还!你们猜怎么着?他手机打不通换号了,我赶紧微信联系他,给他发语音通话,他接了后,对我还很客气,问我怎么想起他来了,我就开门见山的问他父亲怎么样了,病情是好是坏,他说好多了,然后我就提我借的5000块钱嘛!他说行,最近给忙忘了,明天转给我,接下来就是几句寒暄,然后挂了。
可是到了明天,我并没有收到任何转款信息,我就继续发微信给他,这时候我发现,我给他发的消息全是感叹号,他已经把我屏蔽了,自此我才彻底的明白,我被所谓的好朋友骗了。
而我的经历是要告诉大家,钱不要随便借,都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是有的人就是利用你的这种心理,前面借你几次都还,等到走的时候,借一笔大钱跑路,而对于这种人,你又无可奈何。所以,别人管我借钱,我都是叫他用“蚂蚁花呗”,就是他的信用能借多少就是多少,而我本人也确讨厌那些借钱不还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再回到主题,关于欠了支付宝“蚂蚁花呗”几百块钱不想还会怎样?
怎样倒不会怎样,因为你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我想说,你欠了几百块都不想还,可见人品是恶劣到什么地步,平常生活中少花几笔开销这钱就能出来了,干嘛要不还呢?而且你在网上有人愿意借钱给你解决困难,这比现实中找熟人借钱要轻松多了吧?
其实你仔细想想,在现实中,你去找熟人借钱,不管多少,都要客客气气,像孩子一样,伸出乞讨的手问人要钱,而且别人借不借还都得看人脸色,相反,“蚂蚁花呗”就帮你省了很多客套,它算是充当一个陌生人借钱给你,但是你不能以为是陌生人不认识,这钱就不还了。
如果你一直欠着,你会收到催款通知,这是花呗的正常催款流程,方式无非是短信+电话通知,如果你继续逾期不还,每日还会产生万分之五的逾期费用,严重的可能走法律程序,这对你个人信誉来说会造成严重影响。导致你以后无法再用“花呗”借钱,这种对任何人来说,孰重孰轻,应该有个把握。
最后再送大家一句话,有能力“还”就借,没能力“还”就不要借!
如果满足起诉条件的话,会被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达支付令,但是如果法院裁定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会追加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欠钱逾期不还,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如下: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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