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贷具有高利贷性质。
不目标对准高校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防范心理弱的劣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2.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
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
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据银监会网站28日消息,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制定退出整改计划。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通知》按照“疏堵结合、打开正门、扎紧围栏、加强治理”的总体思路,在前期与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合力出台的制度举措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顶层监管制度设计,补牢制度围墙。
一是开正门,补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进一步针对大学生合理需求研发产品,提高对大学生的服务效率,补齐面向校园、面向大学生金融服务覆盖不足的短板。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大学生群体的风险特点,开发既能满足大学生融资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校园金融产品。
二是强治理,防风险。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监管部门应联合各方力量,加强整治,及时纠偏。
三是正观念,补教育。整顿校园贷市场的同时,要抓好校园秩序管理与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各高校开展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引导学生科学理性消费,健全举报惩戒制度以维护校园稳定秩序。
要点:首先说明校园网贷发展的,然后说明校园网贷受欢迎的原因,最后论述学生和学校要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正文: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热,针对大学生的网络分期贷款平台近两年悄然“走红”,并迅速进袭高校校园。据了解,不少大学生都会选择网络贷款,分期买手机和电脑等高科技产品。
由于网络购物的便利,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都是从网购来的。由于生活费有限,大宗商品大家本来无力购买,但这两年,随着网络分期贷款平台的出现,部分大学生开始通过网贷的方式,提前消费,购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形形色色的网贷平台,无需担保,只需动动手指,填写资料,就可以分期消费、贷款,对囊中羞涩的大学生们而言,显然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部分大学生爱攀比,这就造成非理性消费、还款能力追不上透支速度、以贷还贷等现象时有发生。我就有收到过一个网贷的平台发来的催款信息,借款人正是我带的林某学生,该生把我的名字和电话作为联系人登记进去,催款时把信息发到我的手机上。
面对“校园贷”,首先大学生要自律,并要掌握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识,学会理性消费。当然高校也可以通过开设一些金融课程,使大学生尽量远离高利贷产品特别是违约后惩罚力度特别大的网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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