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10000块分12期,每期以最低手续费率(0.64%)计算,首期应还852.54元,剩余每期应还金额852.46元。账单分期业务收费标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进行调整,每期手续费率区间为:0.64%--0.85%。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假如您的本期账单日为8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8月23日,则申请时间为8月6日至8月23日。账单总金额为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500元,8月份账单您只要偿还500元,剩余9,500元就可以申请账单分期付款,在9月份账单才开始偿还分期金额。
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余数记入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
剩余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
凡持有平安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在本期账单日次日至本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均可通过致电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95511-2(白金至尊服务专线:4008895511-1)、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或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http://creditcard.pingan.com)等渠道申请账单分期付款。
持卡人申请平安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可自由选择分6期、9期、12期、18期及24期不等的期数。平安银行账单分期业务收费标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进行调整,账单分期申请金额不得高于100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银行-平安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建行信用卡10000元分期12期还,应还893.33元,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账单分期12期手续费收取标准 :0.6%,每月手续费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建行信用卡分期后,如申请提前还款,剩下各期的手续费将一次性收取。
每月还款额=每期本金+每期手续费=10000/12+0.6%*10000=833.33+60=893.33元。
账单分期注意事项:
1、持卡人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后,不能撤销,不能对分期金额和期数进行更改;持卡人单张卡片在每个账单周期只能申请一次账单分期,两次申请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0天。申请金额最低为3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已出账单中人民币消费总金额(不含取现、分期付款以及建行规定的其它交易)的90%。
2、账单分期金额占用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额度,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额度根据每月实际归还的金额等额恢复。
3、持卡人按龙卡信用卡对账单列示金额按期归还欠款。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按账单列示全额还款,当期账单分期应还本金从当期账单日计收利息。持卡人每期账单中列示的分期手续费、分期本金金额全额计入当期最低还款额,如持卡人未按账单列示归还最低还款额,还须按信用卡《领用协议》规定支付还款违约金。
4、持卡人账户中的溢缴款不能用于提前清偿分期付款剩余本金。
5、持卡人已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经建行确认后为持卡人终止其分期业务,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同时,持卡人须一次性支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建设银行-账单分期业务介绍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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