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征信。需要分期偿还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扩展资料
分期偿还贷款按具体偿还方式,可分为完全分期等额偿还法与部分分期等额偿还法。
1.完全分期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息按某一相同的金额定期偿付,而不是在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的方法;可使贷款人减少因借款人到期无法偿付借款所带来的风险。
2.部分分期等额偿还法
部分贷款分期等额偿付,其余部分贷款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方法。
征信的作用有以下:
1.防范信用风险
征信降低了交易中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交易风险,从而起到风险判断和揭示的作用。
2.扩大信用交易
征信解决了制约信用交易的瓶颈问题,促成信用交易的达成。促进金融信用产品和商业信用产品的创新,有效扩大信用交易的范围和方式,带动信用经济规模的扩张。
3.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通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收集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拓宽了交易空间。提高了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征信业有助于遏制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使守信者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
参考资料来源:--征信
参考资料来源:--分期偿还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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