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行网捷贷之后,当日可以再次申请。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规定: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一、贷款人的义务:
1、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2、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3、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二、对贷款人的限制:
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贷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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