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贷款所料及注意事项
第一类.申请“绿色通道”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只审核不上交)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只审核不上交)
3.《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院系辅导员领取);(现场上交贷款中心)
第二类、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只审核不上交)
2.《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现场上交贷款中心)
(三)正式审核阶段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办理贷款的现场领取,到校后再填);
5. 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 在本校用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银行卡有帐号的一面的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确认);
7. 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四请贷款步骤
第一步:报到时请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各院系辅导员处领取加盖院系公章的《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一张,可于报道当天到研究生事务办“绿色通道”办理地点直接办理助学贷款登记;
第二步:进入新生报到处,到研究生事务办“绿色通道”办理地点向工作人员提交上述贷款所有资料;
第三步: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第四步:持有事务办工作人员开具的盖有公章的《贷款缓交学费证明》到财务处现场办公点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第五步:入校后在一定时间内,登陆学校选择贷款系统填写贷款信息。网上信息务必与《贷款申请审批表》中所填信息保持一致;
第六步: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务必规定时间内内携带所有资料到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办理正式审核。
第七步:等待银行审核。院系后期会通知获得批准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正式合同,具体签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院系通知和研究生资助网。
全研究生原则上可申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研究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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