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的内容:
一、严禁以任何参与或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民间借贷等活动。
二、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传销和洗钱等活动。
三、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缴空拨,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
四、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五、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禁在与业务无关的账、表、簿、证等上盖章,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证、空白账簿/表等上预留印章
六、严禁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现金、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重要物品,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
七、严禁盗用、超权限持有系统工号、智能令牌、口令、密码,严禁复制指纹、严禁密码“公开化”。
八、严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严禁发放顶冒名贷款,严禁违背信用卡申请人真实意愿实施虚假进件,严禁泄露信用卡申请人敏感关键信息。
九、严禁预签借款合同、贷款借据、受托支付申请书、借款支用单等信贷单证。
十、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操作,或接受他人授意、使、强令违规操作且不举报。
一、中央八定:
1、要改进调究。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见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5、严禁超标准接待。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扩展资料:
1、八项规定的提出背景:“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2、六项禁令的提出背景:六项禁令指的是浙江省委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六个严禁”。
3、六项禁令的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4、八项的落实情况:经过几年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应该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参考资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参考资料:六项禁令 (浙江省委颁布法令)-
一、严任何形式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收存款、集资诈骗、民间借活动。
二、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传销和洗钱等活动。
三、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缴空拨,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
四、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五、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禁在与业务无关的账、表、簿、证等上盖章,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证、空白账簿/表等上预留印章。
六、严禁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现金、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重要物品,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
七、严禁盗用、超权限持有系统工号、智能令牌、口令、密码,严禁复制指纹、严禁密码“公开化”。
八、严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严禁发放顶冒名贷款,严禁违背信用卡申请人真实意愿实施虚假进件,严禁泄露信用卡申请人敏感关键信息。
九、严禁预签借款合同、贷款借据、受托支付申请书、借款支用单等信贷单证。
十、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操作,或接受他人授意、使、强令违规操作且不举报。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正风肃纪十条禁令
为严守党的六项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禁令:
一、严禁发表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三、严禁违规接收使用地方政府、企业奖补资金;
四、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人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五、严禁违规购买兑换纪念币;
六、严禁违规查询反洗钱、征信等信息;
七、严禁系统内公务接待饮酒;
八、严禁违规借用多占单位住房;
九、严禁违规参与经营活动;
十、严禁参与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息;
2、不得提实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和借用购汇额度;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扩展资料
留学购汇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自费出境留学人员预交人民币保证金购付汇的通知》中规定,公民出境换购外汇的政策由外汇管理局统一规定,外汇局授权具有办理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执行。
此规定适用于个人自费出国留学需预交一定比例外汇保证金方能取得签证而申请购汇的特殊情况。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预交人民币保证金购汇时,需持本人户籍证明、工作单位(无单位的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已办护照、录取通知书及费用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入学预交保证金通知书。之后,出国留学人员持当地外汇管理局签发的入学预交金通知书及上述有关材料到银行开立人民币保证金账户,办理交存人民币保证金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武汉支行-个人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炒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室-《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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