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主要是指人仅需向非法平台或借贷供学生证、身份证,同供家属电话或常用联系人,即可借到几千乃至上万元的现金,已成为校园内一种借贷手续简单、借贷门槛低、贷款金额较大的借款途径。
此外,“校园贷”和“套路贷”往往交织在一起,即“校园贷”被害人再次需要借贷时,犯罪人员便通过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和产生高额逾期费的手段,倒逼借款的被害人向其介绍的该团伙成员借贷“平账”,形成“套路贷”,最后利用虚假合同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追讨欠款。
“校园贷”“套路贷”案件最终对大学生的身心及家庭造成严重伤害,且涉及学生数量多、涉案金额巨大,因而性质极其恶劣。由于隐蔽性强、目标群体大、传播范围广,此类案件的治理需要“多管齐下”。来源:法制日报
学生在新学学后通过学校向银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扩展资料:
申请金额: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还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参考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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