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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贷涉嫌设立资金池暗中线下放贷,被指套路贷收取高额砍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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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卡网小编
时间:
2022-9-16 17:45
标题:
人人贷涉嫌设立资金池暗中线下放贷,被指套路贷收取高额砍头息
借款人提供合同表明,合同书借款额度75300元,具体到帐额度5万余元,以“附加费”之名立即扣除“砍头息”达到25300元。
以下是借款人所提供的借款合同书,借款合同书确立借款总金额7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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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借款人线上具体下款截屏,下款总金额50000元。必须提醒的是,下款方帐户为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顾客资产归纳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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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借款人却称,其本人从没在人人贷注册过,而且拨通人人贷客服热线确定,人人贷并没有其本人的所有借款及申请注册信息。
大家简易梳理一下:丙方企业通过电话销售方法邀约借款人上门服务签署借款合同书,可是合同里从未有过人人贷的核心企业,最后借款人根据友信信贷APP接到扣去巨额“砍头息”后一笔借款,可是下款方却为未能合同书中存在的人人贷资金池帐户,人人贷资金池帐户下款依然在人人贷查不出一切本人借款信息,请问一下该笔借款的账务在哪儿可以查到?
此笔借款分36期还款,第1期-第35期,月还款总金额2439.72元,最后一期还款总金额2274.06元,总还款额为87664.26元,根据IRR计算公式获知,此笔借款年化利率达到41%,远高于国家规定合理合法借款年化利率。
三家公司均属于友信旗下,忽视管控开设资金池且进行线下营销活动
企查查数据表明,北京市友信科技公司法人代表为张适度,同是人人贷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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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穿透后能够得知,借款合同中承包方友众信业金融业信息服务项目(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的确为北京市友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丙方上海市友而信销售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由其子企业100%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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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数据表明,人人贷法人代表为杨一夫,为人人贷创始人,杨一夫与此同时出任友众信业金融业信息服务项目(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朝阳区商务咨询分公司的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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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客观事实,借款人而爆料的具体内容的确确实,即友众信业金融业信息服务项目(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与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同属友信金服集团企业控股子公司,友众信业金融业信息服务项目(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集团旗下100%控股企业在全国各地根据销售员电话销售等的方式和借款人线下推广签署合同,再通过人人贷帐户放贷,并且通过第三方公司一次性扣去巨额“砍头息”。
为了能让读者更加明确全部传动链条的构造,可以看一下下面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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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问题是:人人贷本身就是就做网上借款业务P2P组织,却根据擅自开设资金池的形式直接和兄弟公司协作,发放贷款给第三方公司并扣除巨额砍头息之后再下款给借款人。其行为早已比较严重违网络贷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早就在2016年8月,中国银监会就《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服务业务内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召开记者招待会。进一步明确了网络贷款组织定位,信息中介服务。信息中介公司而非信用中介,不可以开设资金池;网络贷款机构生产经营务必通过线上,线下推广不可从业活动营销和虚假广告。
老百姓日报曾经在2019年报导中指出,最高检已经确定:P2P网络网络贷款平台仅给予信息互动、商谈、资信评级等中介机构,不可开设资金池,不可放贷,不可非法融资,不可替代客户承诺保本保息,不可根据编造、夸大其词融资项目盈利市场前景等手段欺诈借款方,不可从业线下营销。违背有关禁止性规定,喊着P2P网络网络贷款平台幌子,执行非法集资活动,其行为具备“违法性”特点。
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对网络金融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规定P2P网络平台不可开设资金池,不可线下营销。
人人贷不仅因涉嫌开设资金池,还可通过弟兄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进行线下营销、放贷并扣除巨额“砍头息”,现已比较严重碰触最高检提到的“违法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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