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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贷转让第三方(为什么现在的网贷平台转让都这么慢?)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卡网小编 时间: 2020-6-23 17:51
标题: 网贷转让第三方(为什么现在的网贷平台转让都这么慢?)
现在比较流行的几种常见的网贷模式有哪些
我国P2P网贷模式可以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
借贷流程的不同,P2P网贷可以分为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两种。
纯平台模式,借贷双方借贷关系的达成是通过双方在平台上直接接触,一次性投标达成。
债权转让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
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由于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大部分P2P网台对用户获取、信用审核及筹资过程由线上转向线下,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因此分为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在纯线上模式中,用户开发、信用审核、合同签订到贷款催收等整个业务主要在线上完成。
绝大多数P2P公司采取的是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即P2P网贷公司将借贷交易环节主要放在线上,而主要将借款审查和贷后管理这样的环节放在线下,按照传统的审核及管理方式进行。
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
根据有无担保机制,可以将P2P网贷平台分为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
无担保模式中,平台仅发挥信息撮合的功能,提供的所有借款均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有担保模式又可分为第三方担保模式和平台自身担保模式。
第三方担保模式是指 P2P网贷平台与第三方担保机构合作,其本金保障服务全部由外在的担保机构完成,P2P网贷平台不再参与风险性服务。
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p2p转让的几种主要模式
一、人债权变式
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资人而言,即原来的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原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网贷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方式。此类债权转让不产生资金杠杆、流动性风险,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且平台自身没有介入债权转让交易,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履行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即可。
二、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模式
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
三、打包资产的债权转让模式
平台通过其他合作机构获得打包资产的债权,再以转让这批资产债权的方式在平台发布标的募资。此类业务形式涉及了如消费信贷类、抵押类等多种资产类别。虽然部分资产包的底层资产也满足小额分散的条件,但假如采取打包形式的债权转让,转让过程中资金和资产的匹配难以核实、资产信息不透明风险难以把控,并且还涉及了第三方增信的问题。此种模式与网贷机构“信息中介”以及网贷“小额分散”的基本要求相悖。
网贷:关于债权转让又有什么问题
债权,受让人要注意债权是否真的?债权是否已经超讼?我国债务诉讼时效为3年,没催款一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对方催过款的,要求对方提供催款证据.债务人的偿还能力是否足以偿还?债权转让是否通知债务人?
为什么现在的网贷平台转让都这么慢?
你怎么知道?
P2P网贷平台上的债权转让功能要怎么用?
一般针对你购买过的需要进行变现和提现候,可以采用债权抓让的模行回收资金
一般都会有些手续费,不过根据各家平台的情况而定,具体收费标准不一样,你可以酌情考量一下i
考察一个平台无外乎考察如下几点
推荐如下几点判断标准
“三大纪律”就是选择P2P平台的三大原则,第一,选择一些大的第三方评级机构上排名靠前的P2P平台;第二是选择获得风险投资的P2P平台;第三是选择那些风控模型比较先进,分辨能力比较高的平台。
“八项注意”指的是P2P网贷投资时需要当心的具体细节。第一,平台创始人来历不明不投;第二,运营团队没有互联网和金融背景的不投;第三,没有风控和技术团队的不投;第四,收益虚高的不投;第五,借款标的太大不投;第六,虚假标的和虚假担保不投;第七,资金流向落后或者产能过剩产业的借款标的不投;第八,涉嫌自融的平台不投。
另推荐最新网贷评级如下,仅供参考
P2P网贷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一、投资人变现模式
该模式是针对同一的投资人而言原来的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原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网贷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方式。此类债权转让不产生资金杠杆、流动性风险,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且平台自身没有介入债权转让交易,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履行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即可。
二、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模式
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
三、打包资产的债权转让模式
平台通过其他合作机构获得打包资产的债权,再以转让这批资产债权的方式在平台发布标的募资。此类业务形式涉及了如消费信贷类、抵押类等多种资产类别。虽然部分资产包的底层资产也满足小额分散的条件,但假如采取打包形式的债权转让,转让过程中资金和资产的匹配难以核实、资产信息不透明风险难以把控,并且还涉及了第三方增信的问题。此种模式与网贷机构“信息中介”以及网贷“小额分散”的基本要求相悖。
对于网贷平台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利弊
优势:
1.债让可以提高P2P平台效益。
2.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实现了规模化的快速扩展。
劣势:
1.对借款人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充分,存在风险很大;
2.很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后果很严重;
3.在业界部分P2P平台缺乏第三方担保,险上加险;然后至于资金是否会流进平台,这更是个让投资人难以解开的谜团,如果涉及非法集资,轻则接受法律的制裁,重则资金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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