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6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等人介绍十八大以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发布会。
对于近两年部分大学生因为高消费陷入校园贷的泥潭,甚至有学生因此而自杀的事件,赵建军回应“学生为什么借了钱后会陷入校园贷?”称,因为未来要偿还的利息很高,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借这个贷款呢?是因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不诚实的宣传、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金融知识还不是很丰富,去借了贷款,最终成了高利贷,利滚利,有的学生到了还不起的状态。社会上不良的网贷机构,虚假宣传,引诱学生,造成这种现象。
赵建军透露,去年以来教育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是银监会、公安部、网信办、工商总局几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很多措施、很多文件来治理校园贷的问题。尤其是今年初,上半年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法律分析:学生网贷法律不能够保护,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一般不建议在网贷平台借款。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据报道,9月6日,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报道称,教育部门叫停“校园网贷”一方面在于“高利贷”使本无经济来源的学生陷入困境,校园网贷的利率普遍在20%-30%之间,是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的4.12-6.19倍,若学生不能按期还款发生违约行为,还须支付12%-18%(年化)的服务费。
此外一旦大学生长借款后逾期未还,网贷机构甚至还要派人上门催债,闹的校园不安,不但扰乱了当事学生的安心学习,还严重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营秩序。更严重的网贷机构,还要将欠款女学生的裸照和身份证发布于网络之上,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恶劣的影响。
当事大学生在多个网贷平台上借钱,购买了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还不算,还要买一些成人所用的奢侈品,如此一来便养成了透支消费的坏习惯,当网贷机构前来催债之时,才不得不外逃躲债甚至于自杀的悲剧发生。
希望大学生可以理性的消费,不要陷入校园贷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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