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居住证可以作为办理银行、保险、信托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每个银行都可以办理开户。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8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为配合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享受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证明身份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作为办理银行、保险、信托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通过人工识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机读等方式识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配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机读信息规范(试行版)》尽快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和阅读机具软件升级工作,保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能够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升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与机具生产企业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将于近期在互联网公开发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式样及说明。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对应关系,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作用有:
1、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享受下列便利:
(1)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
(2)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
(3)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4)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为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在内地(大陆)享受《办法》规定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次数、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号码。
扩展资料: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2、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3、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欢迎光临 爱卡网 (https://7177.cn/) | Powered by Discuz! X3.4 |